索引号 | 00248984X/2012-16663 | 文件编号 | 杭卫办〔2012〕30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2012-05-28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杭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杭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杭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根据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杭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总体工作方案》(杭食安委〔2012〕1号)文件要求,决定5月份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围绕食品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在全市餐饮服务领域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制,使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排查清理内容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家乐、游客定点接待或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对象,以防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滥用、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排查清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排查清理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4日至5月10日)。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隐患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5月11日至5月24日)。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计划,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总结落实阶段(5月25日至5月底)。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清理排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行负责制与问责制。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地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发挥96301投诉举报电话、群众监督员和有奖举报制度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挖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非法添加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应急保障资源。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要严格按照《杭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5月24日前报我局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许卓睿、吴奇志
联系电话:86416806,86411280
传真:86416807,86416811
电子邮箱:food86411293@163.com,hzwsjdw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