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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13-16784 文件编号 杭卫委〔2013〕9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3-04-08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推荐优秀干部到局机关进行挂职锻炼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4-08 14:44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卫生系统干部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推荐优秀干部到局机关挂职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选拔基层优秀干部到局机关挂职锻炼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理念,转变作风,增长才干,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促进干部更好更快成长,为实现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队伍保证。

  此次推荐优秀干部到局机关进行挂职锻炼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适才选岗的原则;

  2.坚持注重素质和潜力、择优选派的原则;

  3.坚持考核使用、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派挂职锻炼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熟悉卫生行政管理或医疗卫生相关业务工作,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局管后备干部;

  2.局属单位中表现突出的中层干部;

  3.特别优秀,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

  4.其他需要加强多岗位锻炼的干部。

  三、挂职岗位和时间

  根据选派单位的培养意向、本人专业特长和整体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挂职岗位,一般担任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助理职务。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四、有关程序和要求

  (一)认真组织报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局属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和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踊跃报名,并做好报名的组织和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2名),并于4月22日前报送至局组织人事处。局组织人事处统一汇总、制定具体方案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

  (二)严肃工作纪律。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挂职锻炼的干部,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珍惜锻炼机会,按时到岗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同志,将予以组织处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有关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

  (三)切实加强管理。挂职锻炼期间,挂职干部一般只转党员组织关系,由局机关党组织为主管理;不转行政关系,日常办公开支由局机关解决;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挂职锻炼期满后,由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对挂职干部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挂职锻炼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今后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聘任、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附件:市卫生局机关挂职锻炼干部推荐报名表.doc  

                  中共杭州市卫生局委员会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