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工作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上城区孝女路2号,邮编:310006,电话:0571-87068568,电子邮箱:wsj@hz.gov.cn)。
一、基本概况
2014年,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卫办发〔2012〕18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5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做好以卫生计生为主的公用事业单位服务信息公开,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制定完善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程(试行》、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宣传考核办法等,指导各直属单位制定并完善了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医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建立了重大卫生计生信息主动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单位领导和新闻发言人通过政策解读、电视访谈、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计生政策和工作动态。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杭州市卫生局保密工作制度》、《杭州市卫生局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强化了政府信息网络发布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一是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重新编制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对信息的分类,补充了编排体系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步骤、救济途径等。二是完善了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公众获取卫生计生信息的渠道,开通运行“健康杭州”新浪微博、微信,积极利用“杭州发布”信息平台宣传卫生计生政策、便民服务举措和健康知识等信息。同时强化对“官微官博”的运营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时解答网民的各类咨询提问,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三是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查,注重和申请人沟通,准确把握信息内容,严格各环节办理,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按要求回复,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强化卫生重点信息公开。根据“阳光工程”建设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卫生计生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设立“医疗服务阳光公开专栏”,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阳光用药信息。每月定期发布市一医院等共计24家医疗单位的日门(急)诊诊疗人次、病床使用率、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每门诊人次费用、出院者平均医疗费用共5个指标的数据,并于每季度末公布市属9家公立医院的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等14个监测指标,让群众对医院重点指标和医疗用药情况一目了然。二是重点公开药品和耗材“阳光采购”阳光采购信息。通过杭州政府门户网、杭州财税网等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信息78条,发布各类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信息共37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重点公开重大卫生计生政策。结合2014年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诊断就医模式等一系列重点改革,会同发改、财政、物价、人社等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政策解答、单位一把手访谈等各种形式宣传医疗收费政策改革,扩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四是重点公开阳光招聘信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共通过网络发布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类人事招聘公告71条,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79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动态、业务信息、工作信息、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人事信息共12个大类合计5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1.政府网站。2014年,通过杭州政务网、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原杭州卫生信息网)等渠道共发布卫生要闻、卫生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医疗信息公示、执法监督、人事招聘、任免信息、招标采购、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2336条。
2.媒体报道。2014年,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共发布卫生新闻和医疗便民举措等各类新闻宣传信息2429条,并刊出《杭州卫生》(现更名为《健康杭州》)24期。
3.新闻发布会。2014年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5场。
4.政府公报。2014年共通过《杭州政报》发布“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医疗卫生政策信息10条。
5.其他途径。2014年,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卫生计生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任信箱、网站在线咨询等各种渠道解答群众咨询共计6250余件。在市属10家公立医院设立10个“一站式患者诉求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向患者提供各项政策解答、咨询服务共计453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6件。经审查,同意公开6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以上申请均及时给予了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未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更新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
2015年,我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法治杭州”和“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在以下四方面抓好落实。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推动本系统政府信息和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实施意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督促全系统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督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属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
(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规范约束市本级、督促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重点指导各级、各类卫生计生等公用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公开,制定卫生监督、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计生指导站等机构的服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
(三)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制度,强化信息审查,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信访投诉、政策咨询的区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法制办等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典型复议案件通报等要求开展办理,注重保密审查,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办理程序合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研究。通过座谈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现场示范等方式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根据行业管理特点和工作实践,对依申请公开内容较多的案件进行分析,对能够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减少申请人重复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预防滋生腐败和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