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15-16946 | 文件编号 | 杭卫计发〔2015〕139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
成文日期 | 2015-07-1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2015年“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区、县(市)直属机关工委、文明办、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文广集团、团委:
“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自2001 年首次在我市成功举办以来,得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们积极参与其中。14年来,有82515人在活动中无偿献血,献血量达到 22724.311升,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个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的讲话精神。“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不仅是杭州市无偿献血的一个品牌,也成为杭城共产党员一次特殊的组织活动。
在建党94 周年庆祝日来临之际,我们再次向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出“献热血,迎七一,我为党旗添光彩”的倡议,号召广大党、团员以无偿献血的实际行动,弘扬党员的先锋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杭州的“转型升级”贡献无穷力量!现将“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标准为准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标杆,在“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展现全市人民的文明素养和道德风貌。
二、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为七一献热血”
以热血为党旗添彩 用真爱为党员争光
三、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各级党委、政府将“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纳入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及积极分子,响应“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倡议,以实际行动推进“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争做最美杭州人,以无偿献血的爱心举止向建党94周年献礼。
(二)6月25日起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等媒介,以及新媒体网络、微博发布“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信息,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互助氛围,并接受热心公益、支持献血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个人报名。
(三)7月1日在杭州市区举行“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启动仪式,由杭州人民广播电台西湖之声进行现场直播。同时,对14年来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各区、县(市)围绕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响应“我为七一献热血”倡议,开展各种形式内容的活动,并邀请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7月底对“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总结,评估成效和社会效益,报送相关领导及各主办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我为七一献热血”主题活动已成为我市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和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我市各级党组织以此作为献礼党的生日的具体实践行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为七一献热血”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作为强化党员意识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活动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广泛发动,精密策划,既要坚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又要注重实效,使活动富有意义,成效显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重点宣传无偿献血先进党、团组织及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热情讴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先进性,积极塑造广大党、团员无私奉献的光辉形象;各类媒体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五条“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规定,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对“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的公益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在2015年7月25日前将“我为七一献热血”活动书面总结和报表(见附件1、2)报至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晓芸、胡桂莉
联系电话:87085570、87030963
传真:87030963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
共青团杭州市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