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经审定,马锐华等2人初定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资格取得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助理会计师(1人)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马锐华
二、研究实习员(1人)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金 嵘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