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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14 15:43 浏览次数:

各市属医院、市卫生信息中心,委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6〕6号)、《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杭政办函〔2017〕61号)的部署和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6〕6号)、《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杭政办函〔2017〕61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年度卫生计生政务重点政务信息的制作保存、提交报送、审查审核和集中发布机制,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杭卫计发〔2015〕167号)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年度重点医疗卫生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委机关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发布、动态实时公开,从而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政府公信力,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信息便民惠民。

二、 重点信息内容

按照《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需要重点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情况、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医疗机构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示情况、“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工作推进情况、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行业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情况等,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内容:按照《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杭卫计发〔2015〕167号)附件《医院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格式公开各市级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目录规定的信息。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专栏和各市级医疗机构单位网站、宣传栏、显示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各市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院务公开,同时注重院务信息的时效性,应当自该院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5.发布主体:各市级医疗机构

6.其他要求:请各市属医院在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主动做好院务公开的简要情况(包括本单位院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信息发布载体、年发布各类信息次数等)以电子邮件发ligang668122@163.com。

(二)医疗机构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示情况。

1.公开内容:医疗机构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各市级医疗机构单位网站、宣传栏、显示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应当自该医疗服务、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5.发布主体:各市级医疗机构

6.其他要求:请各市属医院于12月20日前本单位通过各类载体公布的医疗服务、常用药品、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的条目数(分别统计)的信息以电子邮件发ligang668122@163.com。

(三)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公开内容:国家、省、市有关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政策文件和方案计划、市本级及区、县(市)推动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专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按季度公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阶段性推进情况,其他重要会议、活动检查、督查信息、成效举措等信息在该信息生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5.发布主体:市卫生计生委

6.其他要求:请委医政医管处于8月30日前将前期推动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信息汇总梳理后报委办公室。

(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1.公开内容:国家、省、市有关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方案计划、市本级及区、县(市)推动落实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的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专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按季度公布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的阶段性推进情况,其他重要会议、活动检查、督查信息、成效举措等信息在该信息生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5.发布主体:市卫生计生委

6.其他要求:请委医政医管处于8月30日前将前期推动落实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的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信息汇总梳理后报委办公室。

(五)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

1.公开内容:国家、省、市有关推动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和方案计划、市本级及区、县(市)依据本部门职责在推动发展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方面的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行业消费数据、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专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按季度公布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新兴服务业的阶段性推进情况,其他重要会议、活动检查、督查信息、成效举措等信息在该信息生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5.发布主体:市卫生计生委

6.其他要求:请委家庭发展处、基层妇幼保健处分别于8月30日前将本处室、本单位已掌握的前期推动医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包括家庭医生开展健康管理的信息)、健康管理行业的有关工作举措、指标落实情况、实施成效和典型案例等信息汇总梳理后报委办公室。

(六)行业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情况。

1.公开内容:医疗卫生“九不准”、计生“七不准”等有关行业纪律规定、督查暗访信息、已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的公示信息等(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2.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3.公开载体:通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专栏等载体公开。

4.时限要求:应当自该违规违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

5.发布主体:市卫生计生委

6.其他要求:请委机关党委于8月30日前将医疗卫生“九不准”、计生“七不准”等有关行业纪律规定、前期已开展的督查暗访信息、已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等信息报委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卫生计生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变理念和作风、提高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秉持“医学有局限勇于攀登、服务无止境追求卓越”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卫生计生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容。委机关各处室和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部署,与市府办政务公开处对接做好重点信息的集中发布,督促相关处室和单位按要求完成任务,督促各市属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委医政医管处、家庭发展处、基层妇幼保健处、委机关党委分别依职责做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以及行业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管理维护,根据委办公室提供的内容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发布到委机关网站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相应栏目。

(三)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贵在及时、客观、准确。委机关各相关处室以及各市属医院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在相关信息生成、变更后及时上报,确保我市卫生计生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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