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17-17050 | 文件编号 | 杭卫计发〔2017〕90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
成文日期 | 2017-07-19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进一步做好杭州市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妇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7〕8号)文件要求,结合2013年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参保适龄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207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已取得的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成效,做实做好我市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重要性
我市自2013年起已全面开展参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提高了“两癌”早诊早治率,保障了妇女健康。2017年浙江省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参保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这是建设健康浙江,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保障妇女权益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主要环节,此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充分认识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省政府“两癌”检查工作要求与我市“两癌”筛查特色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到2020年,妇女常见妇科病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建立健全“两癌”检查服务网络;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妇女“两癌”检查服务模式,建立防治体系长效机制。
二、继续开展杭州特色的“两癌”筛查项目
认真落实2013年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参保适龄妇女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207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针对五大类参保适龄妇女的免费“两癌”筛查项目,保持原项目的组织发动、经费安排及工作流程,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查找不足,不断提高项目的实施绩效。
三、开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自2017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龄妇女按照省“两癌”检查项目要求,五年一次免费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其中宫颈癌检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HPV检测、异常人群TCT检查、异常人群阴道镜检查、异常人群组织病理学检查;乳腺癌检查项目为体检和彩超检查、部分符合条件人群乳腺x线检查。因此,在两年一轮的市“两癌”筛查中与省检查项目重叠的年份时按省项目检查内容执行(除本人提出要求执行市免费项目方案以外)。同一年度同类人群只享受一次免费筛查或检查项目。项目人群的年龄段按市项目要求,即宫颈癌针对20—65岁已婚妇女,乳腺癌针对20岁以上妇女。
四、开展省“两癌”检查项目的经费安排
根据省文件要求,省财政对各地给予相应的项目经费补助,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辖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费用,要确保按时足额拨付。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按省项目要求开展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经费除省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按25%、75%比例承担,市本级经费拨付按原筛查项目方案渠道执行,其他区、县(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力度,市卫计委、财政、妇联、人力社保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滕建荣主任,副组长为余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基妇处,市财政、市人社、市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工作督导。各地卫生计生、财政、妇联、人力社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妇联负责加强项目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市筛查项目的分工规定,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动员适龄参保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具体组织协调及宣传动员工作,保证辖区内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人群全覆盖;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提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龄妇女相关信息,结合市筛查项目的优势,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确定检查机构,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分析,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高项目质量。
(三)保证工作质量。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尽快按要求落实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妇幼保健机构要组织本辖区技术专家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确保项目工作优质高效。
(四)落实信息报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项目检查机构备案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主动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及时汇总并审核“两癌”相关数据,定期报送当地卫计行政部门和杭州市妇幼保健院,确保信息准确畅通。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