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基本概况、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要的做法和举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工作统计表等10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邮编:310020,电话:87068568,电子邮箱:wsjsw@hz.gov.cn)。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卫办发〔2012〕18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5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省、市政府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省、市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专门印发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杭卫计办〔2016〕70号),认真做好“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
要求各市属医院按照《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杭卫计发〔2015〕167号文件)中附件3《医院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健全本院院务公开目录,目前市属医院均已按要求落实院务公开。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我委专门编制了《杭州市属医疗机构主要院务信息公开汇总表》在委机关网站专栏公开,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地址、等级、服务时间、总机电话、门急诊查询电话和一站式医患沟通中心电话、医院周边交通等信息,同时还上传了各市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进一步发挥医疗信息便民惠民的作用。
(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工作。
在委机关网站公开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政策以及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备案的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名称、备案日期、标准名称、企标编号等信息,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我委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动态。2016年,我委共受理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688件,其中新备案、延续595件,标准修订93件,均按要求在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网和我委机关网站专栏公开。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信息的公开。
按照权限做好法定传染病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无权自行公布本地区的法定传染病信息,我委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每月向上级统计报送本地区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并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发布。我委在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开设“公共卫生-疫情信息”专栏每月定期转载发布全省疫情信息,目前已经累计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全省传染病疫情防控信息12期。同时,在委机关网站发布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我市传染病防控的预案、方案以及阶段性、区域性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动态信息。
(四)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
落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牵头汇总市疾控中心相关监测信息,每季度在委机关网站公开我委监管范围内的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信息(包括水样数量、合格数量、水质合格率等)。2016年全年共监测水样2759件,合格2690件,合格率97.49%。
三、主要做法和举措
(一)强化考评责任。成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对27个委属单位综合目标考评指标,以抓考核为着力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目前市卫计系统所有直属单位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明确日常协调机构和联络人,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
(二)强化制度保障。在2015年制定《杭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重点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项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按要求制定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明确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信息、过程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六类信息纳入负面清单可依法不予公开,其他的一律要求公开,进一步增强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三)完善工作规范。结合机关办公搬迁和职能调整,对委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相关工作表单以及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有关权利救济告知事项进行调整,及时更新了有关信息。同时,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推进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的部署,对我委的信息公开组配目录进行确认,逐步加载完善相关栏目信息,丰富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强化法治意识。安排委机关公职律师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程序、证据、时限、规则和权利保障五种“意识”,注重把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面临的难题。2016年以来,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依法予以分类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给予了答复,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职权、资金动态、工作信息、公共卫生、招标采购、公共服务、人事信息共10个大类合计44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1.政府网站。2016年,通过杭州政务网、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原杭州卫生信息网)等渠道共发布卫生要闻、卫生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医疗信息公示、执法监督、人事招聘、任免信息、招标采购、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5800条。
2.媒体报道。2016年,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共发布卫生新闻和医疗便民举措等各类新闻宣传信息680条,并刊出《健康杭州》22 期。
3.新闻发布会。2016年11月,我委主要负责人应邀赴京参加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介绍杭州推进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和创新实施智慧医疗便民惠民的改革经验。
4.政府公报。2016年共通过《杭州政报》发布“医养护一体化”等医疗卫生政策信息5条。
5.政府网站。2016年通过杭州卫生计生委网站(www.hzwsjsw.gov.cn)、中国杭州(www.hz.gov.cn)等途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16条。
6.其他途径。2016年,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卫生计生公开咨询投诉电话、主任信箱、网站在线咨询等各种渠道解答群众咨询共计4500余件。在市属11家公立医院设立11个“一站式患者诉求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向患者提供各项政策解答、咨询服务共计4000余件。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8件。经审查,同意公开答复9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予公开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0件,以上申请均及时给予了办理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予以提供,未收取费用。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发生2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发的或行政诉讼案件,截至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更新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
2017年,我委将围绕打造“法治杭州”和“法治卫生计生”建设,结合贯彻落实杭州市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在以下四方面抓好落实。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本系统政府信息和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实施意见,对委属单位做好政务(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再督查再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纳入对直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通过严格考核来推动各单位依法、规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规范约束市本级、督促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发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市政务信息统一平台的数据录入和平台操作。根据省、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重点指导各级、各类卫生计生等公用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对卫生监督、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计生指导站等机构的服务信息公开抽查力度,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推动实现卫生计生服务信息便民惠民。
(三)严格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各项要求,强化信息审查,注意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信访投诉、政策咨询的区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法院、法制办等机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典型复议案件通报等要求开展办理,注重保密审查,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确保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办理程序合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研究。通过座谈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现场示范等方式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根据行业管理特点和工作实践,对依申请公开内容较多的案件进行分析,对能够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减少申请人重复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权力运行、预防滋生腐败和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