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18-17077 | 文件编号 | 杭卫计办〔2018〕14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
成文日期 | 2018-03-20 | 主题分类 | 文化、卫生、体育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杭州市“优秀护士”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社发局,市属及市直管医疗机构:
为促进护理人才成长,表彰在护理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护士代表,更好地展示护理队伍“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执业”的精神风貌,为广大护士树立学习榜样,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3、4月。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评选在全市所有市属和市直管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开展。“优秀护士”评选类别按照岗位设置分为优秀护士长、优秀护士和优秀社区护士三类,评选名额原则上优秀护士长不超过10名、优秀护士不超过30名、优秀社区护士不超过20名。另,既往曾获“省优秀护士”、“市十佳护士”、“市百佳千优”等奖项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长”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护理专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群众威望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护理学科带头人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3.在护士长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有护理科研成果。
(二)“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护理专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护患关系,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方面事迹突出;
3.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娴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从事护理职业工作中无重大护理纠纷及事故发生,在护理实践中业绩突出;
4.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1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5.近三年来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有护理科研成果,或获省、市级操作能手奖者;
6.在临床护理一线值夜班的次数不少于30次/年(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优秀社区护士”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娴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从事护理职业工作中无重大护理纠纷及事故发生,在护理实践中业绩突出;
4.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从事社区护理工作10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开展签约服务1年以上(统计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5.在“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中,作为签约助手积极协助团队签约医生开展签约工作,尽心尽责,为签约居民提供暖心贴心真心的基本医疗服务。所在团队的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年度目标以上,签约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成绩位于本单位前列,群众满意度高。
四、组织机构
1.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成立杭州市“优秀护士”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委托杭州市护理学会负责杭州市“优秀护士”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市护理医学会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护理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
3.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及各市属(管)医疗机构需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本单位 “优秀护士”人选的评选和推荐等事宜,确保材料真实、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1.本次参评护士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按评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并参照各地、各单位实际注册护士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各市属(管)医疗机构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见附件1),采取群众推荐、择优评审的方式产生拟推荐人选,经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上报至杭州市护理学会。
2.杭州市护理学会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先进事迹材料审查,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定,提出杭州市“优秀护士”候选人名单。
3.领导小组对“优秀护士”候选人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杭州市“优秀护士”正式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4.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优秀护士”称号,并在全市“5.12”国际护士节纪念活动期间进行表彰。
5.在此评选结果基础上,将推选参加浙江省“优秀护士”奖评选。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由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填写《杭州市“优秀护士”推荐表》(见附件2)并撰写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公示情况说明(要求一式2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及市属和市直管医疗机构填写《杭州市“优秀护士”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人员名单按照推荐排名进行排序。
3.上述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一并报市护理学会,上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0日。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邵晖;联系电话:87060753;
市护理学会联系人:陆骏;联系电话:56007520;电子邮箱:hlb54316@163.com。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