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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18-16038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成文日期 2018-05-02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公开征求意见栏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关于征求《关于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02 15:56 浏览次数:

为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主城区实施签约居民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向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委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请于5月8日(星期二)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委规划与信息化处(信息办)。

联系人:规划与信息化处 计小雪;联系电话:87017884;电子邮箱:414931224@qq.com。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关于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给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268号)文件精神,我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实施签约服务病人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以进一步丰富我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现就做好签约慢性病人长期处方药品配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开展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的工作条件

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是杭州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项服务内容,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紧密对接医联体牵头医院药品目录,配备慢性病常用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相应药品时,经签约患者本人申请,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家庭医生为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的16种慢性病人开具处方,并通过调剂方式,由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将药品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点。

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必须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药品质量安全和服务承诺落实。本市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享受医养护签约服务医保优惠政策。

二、明确承担药品直接配送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相应慢病药品的配送资格,承诺严格履行两票制,市场监管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并具有较好的医药储备资质和管理服务能力,配送商药库系统应可能覆盖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最新省药招平台16种慢性病药品目录(具体到品规),种类齐全优先;

(二)具有比较稳定的约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网络,具有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运输网络,保证区域范围内药品在24小时内或者紧急情况下按患者要求的时间段准确送达到患者指定地点;

(三)具有医药物流服务平台,能按医保政策和监管要求开放医药物流服务数据,接受医保部门全程监管;

(四)配送商库存系统必须接入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并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接入工作并上线运行;

(五)配送商能满足杭州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结算要求。按每一笔配送服务单总额的一定比例(协商确定)用于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建设和运维费;

(六)配送商具有与区域配送服务相匹配的审方能力,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审核,配送商为处方审核结果负责;

(七)配送商需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用于药品目录新增、删除、转换、与医保代码对照等药品目录维护工作;

(八)配送商应确保药品配送工作安全及时。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与运输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仓储与运输配送环境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三、明确确定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的程序要求

(一)确定配送商工作。各区卫计局负责召集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满足以上条件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中,通过谈判等方式确定本区的医药物流服务商,并结合实际的服务情况,掌握终止合作进行重新选择的主动权。

(二)确定配送药品目录。各区卫计局坚持便民服务与医疗安全并重原则,以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商定本区配送服务药品目录,并建立定期工作机制,实现本区配送服务药品目录动态调整,超出本区配送服务药品目录的药品,应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出,通过定期工作机制经讨论通过后,再行增补。纳入本区配送服务药品目录的药品,如为上级医院备案采购的药品,应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省级平台备案通过后才能提供配送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事委员会应对本机构配送服务的慢病长期处方履行管理职责。

(三)明确结算方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配送服务的药品,均录入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药品,通过省平台与药品医药物流服务商进行结算。

四、明确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作共赢原则,根据市卫健委和市金投集团、市民卡公司签订的《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建设合作协议》,由市金投集团和市民卡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杭州市金投健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智慧云药房平台的建设和运维方,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平台运行功能,满足慢性病药品长期处方和配送服务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安全,杜绝违规统计药品用量等行为的发生。相关区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信息系统以区为单位与智慧云药房平台对接,支持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配送服务工作。

五、明确推进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是杭州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惠民举措,下城区试点实施半年以来,给签约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通过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路、不跑路,成效明显。在其他城区扩大试点,可以让杭州市更多老百姓获得便捷服务。各地卫计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扎实推进。

(二)加强管理,有序推进。开展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涉及到多个领域,务必加强协调和管理。各区卫计局要制定细化方案和建立工作机制,开展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谈判遴选、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信息系统以区为单位与智慧云药房平台对接以及制定本区慢性病长期处方配送药品目录。并以安全有效为前提,以区为单位建立配送服务药品目录动态管理机制,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用药安全管理。

(三)限定目标,加快推进。为尽早让辖区的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求6月底前各区卫计局组织完成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谈判和合同签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信息系统与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对接、本区慢性病长期处方配送药品目录制定等工作。要求各区确定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于7月底前完成配送系统建设和与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对接工作,8月份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并向本辖区的签约居民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到家服务。各区按照市卫计委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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