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市卫生计生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07号)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中涉及基本医疗卫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突出重点、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共同做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明显提升,社会公益事业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更加健康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公开内容
1.公开决策信息。加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并吸纳各方面合理意见;决策中有序扩大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结合实际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提升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大决策公开实效,公开前要认真组织评估公开的效果,防止引发不必要的攀比、炒作,公开后要认真对待并依法处理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及时予以答复。
2.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面公开涉及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3.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增加卫生和健康工作的透明度。
(二)公开重点
1.医改工作信息公开。强化医改政策宣传,更新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医疗联合体建设等各项医改重点工作进展动态,宣传推广省、市、县医改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
2.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政策法规、规划和行动计划等信息;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信息,公开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的疫苗种类、预防接种门诊等信息。
3.疾病应急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救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向社会公示救助基金政策及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健康扶贫、对口支援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4.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妇幼健康规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公共卫生项目等信息,及时公开妇幼健康相关数据。结合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公开全市母婴设施推广工作的动态和进展。
5.卫生监督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公开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等工作信息,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将双随机抽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6.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许可信息、抽检信息、处罚信息、科普信息公开,推动违法案件处罚到人并依法公开。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公开制度,推进建立社会公开违法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并依法公开。
(三)公开实效
要充分发挥“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的阵地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社会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要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注重更多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有关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要认真组织做好各自职能领域的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委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公开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办理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强化对本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委属医疗卫生和计生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
(三)加强考核督促。委办公室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委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处室(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