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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爱华 文章来源: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加入日期: 2019-02-12 14:19:15
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重点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杭卫办〔2019〕3号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计生)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春节卫生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全市重点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证件办理齐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责任落实,流程科学、制度完善,公共用具用品及卫生设施清洗消毒、室内通风换气及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规范。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周围无污染源,加锁加盖,定期清洗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索证齐全,水质检验合格等。

二、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省级“双随机”抽查,加强对人员密集的车站、商场(含超市)、旅游接待中心、景点周边的中小型宾馆和旅店、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及其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监督监测。要重视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空气质量、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监测,重视对管理薄弱场所检查。

三、高效处置投诉举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按规范要求调查处置投诉举报案件,及时答复举报人。对投诉举报中查实的违法情况及时处置,对严重违法单位必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各地要做好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通讯畅通。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依法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五、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宣传力度

强化春节期间公共卫生专项检查的舆论宣传,重点宣传检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将本地区春节期间工作情况总结及报表(盖章文件及电子版)于2019年2月26日前报送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汇总全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后报我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人: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梁瑞静、黄容平;联系电话:86411284、86416809。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宋爱华;联系电话:87926763。

附件:2019年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报表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