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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19-16051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健委
成文日期 2019-02-27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公开征求意见栏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关于征求《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2-27 16:24 浏览次数:

为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得到早发现、早诊断,及时干预治疗,确保2019年杭州市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我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3月7日(周四)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处。

联系人:李小仙,联系电话:87014804,电子邮箱:3248279409@qq.com。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帮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019年市政府将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列入了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实事项目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项目》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推广新生儿先心病筛查适宜技术,为在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无户籍要求)开展筛查,尽早发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筛查覆盖率达到60%以上。对筛查阳性新生儿实施医养护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高危儿管理,促进早诊断早干预,开展健康随访管理。

二、实施机构

全市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和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健康教育。通过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杭州市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教育项目等载体,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先天性心脏病的危害以及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二)开展早期筛查

筛查技术要求按《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国卫妇幼儿卫便函【2018】68号)(附后)执行。

1、助产机构医护人员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对出生后6-72小时以内的新生儿,原则上在24-48小时采用“双指标法”(心脏杂音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进行筛查,任一指标阳性则为筛查阳性。

2、助产机构医务人员将每例筛查结果及时录入产时信息系统新生儿疾病筛查模块中保存。

3、助产机构对筛查阳性新生儿,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告知1周内转至具备资质的诊治机构进行心超诊断,并制定相应后续治疗方案 ,必要时可转诊到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指导中心(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助产机构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相应设施设备(至少有一台绑带式血氧饱和度检测仪),筛查使用的仪器应当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证筛查工作质量;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脉博血氧饱和度测定需经过相应培训的医生或高年资护士承担,原则上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筛查工作。

(三)开展随访管理

1、筛查阳性新生儿由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儿保医生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随访管理,进行常规高危儿管理。

2、开展健康干预,督促阳性新生儿早诊断、早干预,协助落实后续治疗方案并做好转诊服务,做好术后患儿和暂无手术指征患儿健康管理。

四、项目实施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3月份,广泛调研,完善项目工作方案,建立管理组织,信息系统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和工作流程,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做好项目启动准备。

(二)启动试行阶段。4月-5月份,全面启动,印制统一宣传模板,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治疗的知晓度和接受度。协调解决项目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完善相关工作要求。

(三)实施阶段。6月-12月份,对出生的新生儿全面开展筛查和随访管理工作,注重筛查质量,完善随访管理,做好项目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筛查工作的意义。先天性心脏病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出生缺陷,2017年我市先心病发生率为12.03‰。20%-30%的先心病患儿在新生儿和婴儿时期出现休克、心力衰竭、反复肺炎等并发症,未及时诊治可导致死亡,是引发新生儿和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可以早期发现重症患儿,促使患儿早发现、早诊断和治疗,关系到每个新生儿的健康及幸福人生。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开展的重要性,认真落实项目要求。各单位应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二)加强组织管理。本项目实施由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各辖区卫健局具体负责。

1、成立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领导小组,市卫健委朱燕锋副主任为组长,市卫健委基妇处处长周华、市妇保院院长为副组长,各区(县、市)卫健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管。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基妇处李小仙担任,副主任为市妇保院保健部朱云霞,各辖区妇保院为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管理工作。

2、各区、县(市)卫健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设在各地妇幼保健院内,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业务管理,协助县级卫健局开展业务培训、质控和督导,做好阳性患儿的区域管理分配和确诊患儿的催访与跟踪随访等相关信息管理。

3、成立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指导中心(设在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由市一医院分管院长为组长,儿科黄先玫主任为副组长,负责全市新生儿筛查项目工作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协助市卫健委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三)规范信息报送。根据工作需要,筛查机构在每月10日前报送筛查工作报表至辖区妇幼保健院。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季报将筛查报表报至杭州市妇幼保健院(与新生儿听力筛查报表统一报送)。

(四)经费保障。市政府实事项目阶段,在杭出生的新生儿免费享受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原则上杭州市财政对开展助产医疗机构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安排。

附件: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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