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您需要知道哪些事儿?
国家领导人都做了什么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扫黑除恶斗争由此而来……
之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7次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从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重点抓打击、2019年重点抓攻坚、2020年重点抓长效。
国家确定重点打击哪些领域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是怎么认定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是什么?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什么?
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什么?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扫黑除恶还有哪些你必须知道的
1.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2.扫黑除恶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8年:治标。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治根。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政治性;
全面性;
彻底性;
协同性。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
无黑除恶;
无恶治乱。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
打犯罪;
挖“保护伞”;
治源头;
?强组织。
9.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0.扫黑除恶“打早打小”是指什么?
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对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集团、 “恶势力”团伙及早打击,绝不能允许其坐大成势。
11.扫黑除恶“打准打实”是指什么?
是指审判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
12.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13.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什么?
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4.“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5.“四个督导”是什么?
政治督导;
问题督导;
责任督导;
效果督导。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落实“一案三查”是什么?
查办黑恶势力;
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查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7.打黑除恶与扫黑除恶什么区别?
过去打黑除恶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过去“打黑除恶”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除恶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8.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
强化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的直接责任,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凡是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罪名移送起诉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至50万;
对多人举报同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按公安机关受理记录的线索举报时间,奖励最先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举报人;
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举报线索发挥作用大小,视情给予奖励;
对举报人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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