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委办公室制定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37号)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2号)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须公开;二是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四是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提高综合效果;五是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六是符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
1.围绕法治卫生健康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一是把政务公开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严格执行浙江省和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征求意见等制度,以政务信息及时、充分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结合机构改革后本单位的新名称、新职能,调整修改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简历等信息。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公开平台上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回应链接等。三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占比达到70%,并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其他处室和各直属单位配合)
2.加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一是积极做好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进展信息公开,围绕做好“出生一件事”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二是加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民生实事项目信息公开。三是继续做好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展及时在相关平台予以发布。四是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等公开工作。五是做好重大卫生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配置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以及浙江省统一要求,做好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配合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交易过程、成交、履约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医政处、基妇处、监督处、疾控处、规信处、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相关直属单位配合)
3.做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二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三是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对口支援落实情况以及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做好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远程监管、游泳池水质在线监测、医疗废弃物远程监管等工作情况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疾控处、医政处、监督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直属单位配合)
4.加强舆情监测和热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完善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的回应。(责任单位:宣传处,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9月底前做好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启动开展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工作,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网站完全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整合和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健康杭州”微博、微信与抖音等平台与委机关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处,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3.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直属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15)12号)要求,对照目录按要求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并在年终根据委办公室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委办公室负责对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考核、评议,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4.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配合市府办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和重要文件解读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力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政府公报赠取阅名单,做好政府公报日常赠取阅管理。(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四)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开展新条例宣贯工作。根据今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合理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2.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根据工作实践和复议、诉讼判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做好市政府依申请公开综合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把相关依申请事项录入信息公开综合管理系统,确保准确、完整、可靠。(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处,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3.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源头管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等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4.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5.加强检查评估。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年内对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评估不少于1次,并将有关情况要报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优化调整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任务,各直属事业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丰富载体,拓宽渠道。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委门户网站,健康杭州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载体,强化媒体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发布卫生健康工作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优化完善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内容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加强检查考核和奖惩,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