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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20-1711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1-22 主题分类 文化、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开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2019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1-02 13:57 浏览次数:

2019年以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2019年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法治建设要求,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加大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力度,统筹推进杭州地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我委不断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工作制度,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专题汇报,规划部署2019年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2019年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工作目标实现。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本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年初主要负责人代表机关与所属执法机构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分解执法责任,做到各岗位“职、责、权”三统一。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制定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3、以目标考核促工作落实。对照市政府《2019年度对市级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我委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处室、责任机构,有序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各项工作。

4、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委党政主要负责人继年初研究部署年度法治重点工作,11月份再次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政策法规处《关于我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形势分析的报告》,研究审议政策法规处提出的一揽子意见建议,并通过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出庭应诉工作制度》。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要求,科学民主依法施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委对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与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印发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细则》。

2、拟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对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一步细化,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10类决策事项为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程序是否落实直接决定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本年度已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活动(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均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履行了公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决策程序。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构建依法行政文件体系

1、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委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做到工作有规可依。

2、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审查。委政策法规处统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对文件制定权限、内容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委党委集体讨论等。2019年,我委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经法律和技术审查,未发现有越权制定、违反上位法或程序不当等问题,文件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贯彻落实《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函〔2019〕7号)要求,组织对我委实施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经清理,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文件38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按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安排,组织对我委主管实施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清理结果按时报牵头部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2019年,我市有2个案件获选全省卫生健康执法十大优秀案例。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要求,我委2017年制定印发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依法制作执法文书和音像材料。重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配置执法记录仪23台,执法科室配备率100%,满足投诉举报查处、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需要。

2、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八大类行政权力事项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结果等信息。“双随机”执法信息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卫健委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通过浙江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监管行为。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案卷载明执法人员着装示证后检查并制作相应执法文书,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市卫生健康系统在岗在编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总持证率达到95%以上。我委于2017年制定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法制审核人员占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9.6%,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证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裁量的合法性、适当性100%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实施。2019年,我委1起职业卫生行政处罚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按规定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

4、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我委严格执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定相应配套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强化自由裁量权执行稽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公正、合法。

5、围绕法治卫生健康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度: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丰富畅通主动公开信息渠道,强化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围绕医改重点和特色服务发布专题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二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优化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梳理流程图、提供申请文本下载。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7,均按规定及时分类办理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综合执法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委受理办结行政审批7656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政务服务网网上公示率100%,监察系统未出现黄、红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本级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374起,罚没款总额78.1万余元。近年,我委未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被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简政放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群众、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全市以提供“方便、高效、规范、合法”的行政服务为目标,审批服务切实提速增效。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实施动态管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2、突出专项行动,强化重点监管。紧紧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美容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公共卫生,开展快捷连锁酒店、游泳场所及沐浴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把握节点,全市积极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护卫学校卫生。

3、打造智慧卫监综合平台,推进数据信息化监管。杭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基础数据对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在专业领域打造“杭州市智慧卫监综合监管平台”,覆盖全市4万余家监管对象,兼具日常监督、数据分析、绩效考核、社会监督等功能,在全市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形成了“1+15+N”的智慧监管体系。通过人工智能统计分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4、强化“双随机”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2019年,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综合监督任务清单><2019年浙江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市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事项及任务清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等问题。一是完善双随机抽查“一单二库”。结合国家卫健委和省、市要求,明确我市卫生健康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依托“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做好辖区内两库(监管对象库、行政执法人员库)信息维护工作,抽查监管事项全覆盖。二是及时有序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杭州市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及时领取“双随机、一公开”国家监管任务进行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的原则,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完成信息录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在检查对象库中记录留痕。2019年,我委共领取国家“双随机”任务总数为449家,总完成率为100%;立案处罚124家,处罚率27.62%。三是及时公开“双随机”任务检查结果。“双随机”监管任务完成后,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市卫健委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模块统一公开检查结果,提高公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四是应用浙江省“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规范开展省级“双随机”抽查。根据《2019年浙江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任务》要求,将“双随机”抽查应用到日常执法,每季度第一周抽取省级“双随机”工作任务,并在3个月内完成检查,录入检查和公开检查结果。

5、推进信用联动奖惩,增强监管威力。扎实推进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组织各区、县(市)卫健部门对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先照后证”单位名单接收、反馈,全市共接收14145条,主动接收率100%,反馈率达98.76%;卫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七天”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双公示,认定年度卫生监督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并纳入“信用杭州”平台,强化监管威慑。

(六)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我委一贯重视行政活动法律风险防控,就行政合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1、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委积极贯彻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杭政办函〔2015〕137号),印发了《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杭卫计办〔2018〕20号),明确政策法规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我委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共4人,另有公职律师1名,承担委主要法律顾问工作,同时落实经费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我委在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和复杂纠纷处理工作中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其提供的法律意见起到了预防法律风险的效果,维护了我委的合法权益。

2、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我委切实贯彻执行“全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暨府院联席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应诉各项工作规定,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我委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9起(其中作为第一被告16件),一审法院审结11件(其中3件原告撤回诉讼)。经开庭审理的8起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2019年,我委共被提起行政复议19件(其中胡某提出7件,阮某提出8件)。

3、加强机关行政合同管理。根据《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行政合同管理规定》,明确了合同签订内容、合同形式和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备案制度,从制度上做到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严格落实规定,建立凭政策法规处《合法审查意见书》进行财务结算的审查机制,避免了不签合同、不经法律审查签合同的弊端。2019年至今,我委签订各类行政合同44件,合同金额累计410.61万元。上述合同均经政策法规处法律审查,发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9条,主要是违约责任约定、争议解决途径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等,有效避免了法律和经济风险。经对我委2017、2018年度签订的合同进行清理,均已履行完毕,未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履行情况良好。

(七)强化宣教,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2019年度,我委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印发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卫生健康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控烟宣传、职业病防治宣传、饮用水卫生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广播、公共视频推送卫生法制信息,联合水务集团等单位现场开展饮用水卫生咨询宣传,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品共10万余件,受到市民群众好评。在“杭州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推送最新法律法规,宣传非法医疗美容、放射监督典型案例,宣传效果良好。

2、加强法制学习培训。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新干线和日常法律学习等各类涉法学习要求:组织机关领导、公务员100%通过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在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组织了两期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160余名卫生监督管理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参加杭州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三年轮训”等培训;组织卫生健康局的法制科科长、市属医院的医务科长及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法制培训。

3、积极开展“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宪法主题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普法办要求,2019年全市卫健系统党建、普法工作相结合,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提前实现参观人次数超1万的目标,受到市普法办肯定。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尚未找到治本之策。近3年,我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长,从案件成因来看,我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90%以上是因当事人与医院“医疗纠纷”衍生。一方面,医疗纠纷都比较复杂,患方一般都对医疗机构信任度不高;另一方面,患方一旦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通常认为通过行政部门调查容易获取有利证据,导致医患纠纷进一步转化为行政争议纠纷,导致复议、诉讼发案量大幅增加。

二是卫生健康执法能力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健康执法面临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无法满足医疗健康领域专业执法需要,执法能力不足影响了调查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深度,甚至因执法程序不当发生败诉。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领域纠纷背景复杂,信访、行政履职定性边界模糊,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机制建设滞后于法治进程,对当事人缠诉缠访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

四是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委虽然较早地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规范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但社会发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再加上近年卫生系统职能转变较大,一些制度已不适应当前法治进程,需要重新梳理修订完善。

五是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委在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执法记录仪使用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也发现执法人员不擅长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新型执法工具,对音像记录证据的采集、保管和使用还有困惑,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执法等执法新形势。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针对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我委进行了研究,将以问题为锚,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两高一低”整治活动,努力消除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薄弱环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强化: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始终将法治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及时消除制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基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本单位医疗纠纷投诉举报处理、法治培训等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落实各环节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对反复投诉、信访,政策法规处及法律顾问提前介入指导,研究评估,规范执法行为,消除败诉法律风险。指导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完善程序规则;选取1-2家委属单位作为医疗纠纷化解规范化建设试点,提升全系统法治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决策保障,切实为卫生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工作提供法治护航。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审批事项标准,加强涉及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加快“简化办”、力行“网上办”、抢抓“掌上办”、深化“聚合办"及实行“联合办”,助推“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工作。

(四)强化普法宣教,促进依法治理。谋划制定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组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对“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总结,查漏补缺,迎接市普法办、省卫健委“七五”普法验收。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薄弱、医疗卫生专业法律知识不足等问题,组织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医疗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反复开展针对性培训,大力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提升执法(管理)人员法治能力,促进依法行政。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两高一低”整治活动,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通过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方式,对下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纠纷多发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突出发挥调解化解纠纷功能,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发布杭州市卫生健康行政调解文书(样本),引导运用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医疗纠纷、行政争议。

(六)强化工作统筹,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紧扣法治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根据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2020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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