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
杭普法办〔2020〕6号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0年 4月23日
2020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集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二)推进全民学宪法。深入实施宪法进机关、学校、宾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宪法十进”工程,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学宪法浓厚氛围。
(三)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认真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开展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广泛采用法治讲座、集中法治培训、参观学习、知识竞答等形式,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
(四)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开展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境外输入疫情管控等工作。
(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战略、“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亚运会筹备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围绕保障社会民生,深入机关、学校、工厂、村(社区)、楼宇、建筑工地等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升普法宣传基层到达率和群众知晓率。
二、分解任务(详见下表)
1 | 市委办公厅 | 1.协调市委常委会学法; 2.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的工作。 |
2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1.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指导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宪法宣传工作; 3.组织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 4.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5.组织实施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专项监督的跟踪监督。 |
3 | 市政府办公厅 | 1.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2.协助举办市政府领导法治学习讲座; 3.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的工作。 |
4 | 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协社法委) | 1.围绕社会治理“最多跑一地”改革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 2.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社区治理新模式开展专题会议协商。 |
5 | 市委组织部 | 1.开展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2.协同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等工作; 3.继续发挥党校、“知行讲堂”载体平台的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6 | 市委宣传部 | 1.指导和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做好普法栏目的管理运行; 2.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下乡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协助开展好“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3.做好守法普法相关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
7 | 市法院 |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发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独特优势,打造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平台;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8 | 市检察院 | 1.开展“检察官法治教育宣讲团进校园”系列活动; 2.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9 | 市经信局 | 1.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活动; 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3.依托“经信大讲堂”“联合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 |
10 | 市建委 | 1.开展“法律进工地”等活动,组织务工人员学法用法;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主题活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宣传; 3.做好《杭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 |
11 | 市教育局 | 1.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 2.宣传禁毒、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法在心中”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
12 | 市公安局 | 1.宣传反恐防暴、依法信教、禁毒禁赌、人口管理、网络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网络犯罪等突出犯罪,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加强执法主体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
13 | 市民政局 | 1.宣传养老、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利用救助管理站等载体,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
14 | 市司法局 | 1.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宣传监狱、戒毒、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仲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法规;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4.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工作; 5.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15 | 市财政局 | 1.做好市本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预算安排; 2.利用中国财税博物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 |
16 | 市人力社保局 | 1.宣传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杭州无欠薪”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
17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宣传规划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新媒体,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专项宣传;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18 | 市住保房管局 | 1.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政策; 2.深入校园、工业园区开展住房保障、租赁专场宣传活动。 |
19 | 市交通运输局 | 1.积极利用车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 2.开展“信用交通月”法治宣传活动,深化“信用治超”“诚信航区”建设; 3.结合公路治超、打击非法营运、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等执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20 | 市农业农村局 | 1.深入推进善治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2.结合“绿剑”专项集中执法行动,大力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21 | 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 | 1.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5·19”中国旅游日等时间节点,宣传文化旅游等相关法律法规; 3.加强文化旅游市场负责人普法教育,增强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
22 | 市生态环境局 | 1.结合“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治理,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23 | 市市场监管局 | 1.宣传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2.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24 | 市国资委 | 1.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2.督促企业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3.指导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将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 |
25 | 市民族宗教局 | 1.坚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及宗教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视频、现场会、新媒体等形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增强宣传成效; 3.结合民宗领域执法检查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
26 | 杭报集团 | 1.承办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活动; 2.依托《都市快报》“律师来了”栏目,深化“交互式”普法实践。 |
27 | 杭州文广集团 | 1.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 2.承办“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 |
28 | 市总工会 | 1.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工会干部、律师和高校师生深入到农民工集聚的地区开展法治宣传; 2.利用杭州智慧工会网、“杭工e家”App等载体开展智慧法律服务; 3.加强工会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具有工会特色的法治宣传模式,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
29 | 团市委 | 1.协助做好“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主题展,加强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 2.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
30 | 市妇联 | 1.依托“西子女性”新媒体平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妇女维权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
31 | 市金融办 |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宣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金融机构公共场所及设施,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 |
32 | 市城管局 | 1.大力宣传《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2.加强监管对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3.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33 | 市科技局 | 1.开展国家、省、市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 2.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服务主体,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 3.继续开展科技周主题宣传活动。 |
34 | 市卫生健康委 | 1.宣传人口、计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法律法规; 2.利用“5·31”世界无烟日、“6·14”世界献血者日等特殊时节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3.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普及粉尘危害等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
35 | 市消防救援 支队 |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 2.依托消防普法基地,开展参观展示、消防项目体验等学习活动,增强消防普法成效。 |
36 |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1.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2.针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37 | 市园文局 | 1.做好《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 2.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普及城市绿化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38 | 市信访局 | 1.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专项宣传,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2.加强来访接待中心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素质和依法服务水平。 |
39 | 市应急管理局 | 1.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2.结合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实践,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
40 | 市林水局 | 1.利用“2·2”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3·22”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来杭旅游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 |
41 | 市体育局 | 1.宣传亚运会筹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利用“8·8”全民健身日等时间节点,宣传《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规政策。 |
42 | 市审管办 | 1.配合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诚信宣传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3.配合做好招标代理人员、评标专家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
43 | 杭州公积金 中心 | 1.利用公积金服务窗口、网点、网站等载体,宣传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 2.结合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案释法。 |
44 | 市发改委 |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法律法规; 2.加大信用建设和诚实守信宣传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
45 | 市商务局 | 1.开展“世界粮食日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粮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面向商贸粮食行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依法经营。 |
46 | 市人防办 | 1.宣传《人民防空法》及省、市相关法规; 2.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习演练、咨询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 |
47 | 市档案馆 | 1.宣传档案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微博、《杭州档案》杂志等平台面向社会宣传档案相关法律法规。 |
48 | 市外办 | 1.宣传出境入境管理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归侨侨眷权益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领事认证办法、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系统内学法用法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外侨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
49 | 市侨联 | 1.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 2.开展归侨侨眷联谊活动,提高归侨侨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50 | 市残联 | 1.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指导各级残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法治培训,提升法律素质。 |
51 | 市统计局 | 1.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2..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3.联合开展“七五”普法社会评价调查。 |
52 | 市审计局 | 1.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审计对象的内审机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 |
53 | 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 | 1.针对领导干部、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群体开展法治宣传; 2.利用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线上和线下宣传活动。 |
54 | 市税务局 | 1.开展“税法六进”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 2.利用新媒体,宣传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政策。 |
55 | 钱江海关 | 1.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 2.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8·8”海关法治宣传日专题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宣传海关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活动,采用网络公益直播课等形式解读跨境电商政策、宣传海关法律法规; 4.结合海关重点工作,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开展法律宣传。 |
56 | 杭州铁路公安处 | 1.开展禁毒等专项宣传活动; 2.加强系统内学法用法工作。 |
57 | 市邮政管理局 | 1.宣传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结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58 | 市气象局 | 1.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宣传气象法律法规; 2.依托气象科普体验馆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对气象法律知识的了解。 |
59 | 市烟草局 | 1.依托“烟之非福”法治教育基地等,宣传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 2.重点面向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和烟草零售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60 | 市国安局 | 1.通过考试、展览、广告等形式,面向社会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
61 | 市红十字会 |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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