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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20-2848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8-20 主题分类 文化、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滨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8-20 14:41 浏览次数:

类  别:A   公开

文  号:杭卫议〔2020〕23号

签发人:孙雍容

舒强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杭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加快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建议》(滨6号)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立即会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市总工会、市妇联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拟制定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意见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全域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此项工作,已被纳入2020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拟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文件,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规划;二是促进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三是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四是形成多部门合力监管的格局。目前,文件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力争杭州的政策有新突破,具备可操作性。此外,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含托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14号),支持嵌入式幼儿园(含托育)发展:对新开办的嵌入式幼儿园,由市级财政按核定办园规模给予每班4万元(含托育)的一次性开班补助,补助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学前教育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嵌入式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分表计量或根据产业园区用电进行配比计量,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将存量托育机构逐步纳入备案管理

今年1月初,我委与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市计生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杭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托育机构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并明确2020年为“托育机构专项宣传规范年”。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帮助已从事3 岁以下婴幼儿收托服务的全市400多家各类机构,对照国家和省《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重点在场地设施、卫生情况、消防安全以及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到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纳入管理范畴,促进服务市场规范发展。我委已举办2期200多人的托育机构园长负责人培训班,包括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政策解读、卫生保健与卫生评价、消防安全、婴幼儿营养、建立家园良好沟通机制等,要求托育机构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及发展规律,以婴幼儿健康、营养和安全为前提,保育为主,保教结合,提供合理膳食,安排适宜活动,关注婴幼儿气质和个体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照护,让婴幼儿在关怀及赋能的良好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提高机构照护服务专业化水平

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机构养护人的指导,提升照护服务婴幼儿能力。教育部门对幼儿园托班师资进行有针对性的上岗培训,提高托班教育的质量,积极开展托班园本课程集体研讨、专题科学研究,克服托班幼儿园化倾向。今年下半年开始,杭州市妇幼保健院专门编写课程,涵盖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运动、体质、认知及社会能力发展、五官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对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和保健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0-3岁体格生长发育规律、0-3岁心理行为运动发育里程碑、1-3岁营养及喂养指导、小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及消毒、眼耳口腔保健及3岁以下儿童一日生活管理、3岁以下儿童常见传染病防治、0-3岁儿童常见意外事故处理等。通过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婴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了解婴幼儿发展的关键期,学会解读婴幼儿的行为,用科学的养护来促进婴幼儿的健康发展,提高机构照护的专业性。

四、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在杭高校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员到托育机构提供服务。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增设早教专业,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招收50、50、100名三年制大专生。二是通过上岗培训,提高保育人员能力,能更具专业性地为0-3岁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和早期发展服务。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对照国家和省标准,对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如托育机构负责人要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儿童保育教育或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证明,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证书。保育人员要有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保育员上岗合格证书或保育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保健人员要有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三是将保育员育婴员列入《杭州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0版)》。鼓励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提升个人技能水平,满足职业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职业资格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下一步,我们将争取各方支持,建立更为完善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引导普惠性托育服务的供给,加快推进照护服务健康发展,加大对托育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培训力度,更好地满足婴幼儿家长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吴卫红;联系电话:8701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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