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1-30031 | 文件编号 | 杭卫办〔2021〕4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主题分类 | 文化、卫生、体育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民营医院: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伟大抗疫精神,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构筑起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坚固防线,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推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及所属单位、承担援鄂选派任务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推荐,总名额500名。已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政府部门(含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抗击疫情表彰的个人和省级以上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评选颁发荣誉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参与推荐,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中坚守岗位、认真工作、无私奉献且目前尚未获得相关荣誉奖项的一线工作者。推荐工作坚持基层导向,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推荐比例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二、推荐条件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一线舍小家为大家,无私奉献、事迹感人,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实现“两手硬、两战赢”作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研究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初步名单(视情况可适当增加1-2名差额备选人选名单)。拟推荐对象初步名单须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提交党委(总支、支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推荐排序名单。
(二)研究审议。委组织人事处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和主要事迹进行审查,提出入选对象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委党委研究审议。
(三)颁发证书。对经委党委研究审议的人选授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称号,并颁发证书。授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称号的,可推荐作为年度考核优秀进行嘉奖。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1月27日前[(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汇总本辖区名单后上报]将推荐对象审批表(附件2)、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我委组织人事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步送至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613室。
联系人:李刚、沈孟捷;联系电话:87926756、87062420;电子邮箱:hzwjzrc@163.com。
附件:附件1:全市卫健系统“最美抗疫卫士”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推荐对象审批表.doc
附件3:市卫生健康系统“最美抗疫卫士”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