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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21-29463 文件编号 杭卫议〔2021〕12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5-31 主题分类 文化、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余1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4-26 00:00 浏览次数:

类  别:A   公开

文  号:杭卫议〔2021〕12号

签发人:孙雍容

赵环宇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急救中心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业务独立运行机制的建议》(余14号)收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改革委、市公安局交警局进行研究办理。您提出的急救与非急救业务相对独立运行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部分工作我市已积极探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提高救护车配置数量和水平

院前急救在现场抢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都发挥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院前急救在新冠病人转运的闭环式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纽带作用。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2020年,新增30辆负压救护车被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推进。通过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8-2020年,全市救护车总数从200辆增加至287辆,达到了3.6万人每一辆救护车水平,其中负压救护车104辆,位居全省第一。

(二)设立非急救业务专用报警电话,实行分类接警

为了解决非急救报警电话占用“120”专线的问题,2020年9月,借鉴上海、天津等地区已有的经验,杭州市急救中心设立“96120”非急救专线电话,专门用于康复出院等非急救任务的处理,实现急救业务与非急救业务受理独立接处警,在满足人民群众非急救需求的同时,有效减轻了急救任务的接处警压力,提高了接处警效率,缩短了平均反应时间,提高了急救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增设非急救专用车辆,开设非急救任务专班

为满足百姓非急救业务需求,杭州市急救中心结合自身情况,有效整合车辆、人员资源,对院前急救与非急救转送服务分类管理,在确保日常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设非急救专用车辆,组建非急救业务团队,承担非急救转运业务,有效缓解非急救业务挤占急救资源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院前医疗急救主要任务是开展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推进,医疗延伸延续性服务已成为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的重要部分,非急救转运任务也成为“刚需”,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我委将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力度,逐步增加救护车配置数量,提高救护车性能,力争早日达到每3万配置1辆救护车的水平,为开展非急救转运提供硬件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急救和非急救独立运行的管理

在满足急救业务的需求上,利用大数据分析,科学合理整合非急救转运资源,提升承接非急救业务能力。加大“96120”专线电话承接非急救业务宣传力度,在市急救中心运行成熟的基础上,适时向各区县(市)急救分中心进行推广,逐步实现全市急救和非急救分类接警,最大程度减少非急救报警占用急救专线数量,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急救反应速度和院前急救能力。

(三)探索建立非急救转运长效机制

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查处冒用 “120” 标识的“黑救护车”,严厉打击非法院前急救、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救护车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开展非急救业务的调查研究,积极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报沟通,研究非急救转运社会化运行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付卫林;联系电话:8703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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