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细节疑点牵出“健康证”团伙造假案,近日主犯落网!
“健康证明”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供管水、托幼机构以及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等众多工作所必需的证明材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杭州市卫健委协助公安破获一起制造贩卖假“健康证明”的案件,该制假网络的主犯被逮捕。
真假“健康证”
今年2月19日,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上城区一电影院时,有两名员工当场无法出示“健康证明”,支付宝健康码下的电子健康证一栏也是空白的。
按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两名员工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过了几天,两名员工便向执法人员发送了电子健康证的查询页面。通过该页面,执法人员能看到电子“健康证明”,扫描健康证上的二维码也能查到相对应的纸质“健康证明”。从查询方式到页面布局和市卫健执法队开发的“电子健康证系统”几乎没有差别。
难道这就可以结案了?
两个细节疑点 牵出团伙造假案
执法人员注意到,员工的“健康证明”发证日期是2月19日,也就是执法检查当天。
由于需要空腹抽血,一般办理健康证明的体检都在早上。但是执法人员清楚地记得,当天检查是在下午,检查结束时已经是16时左右,难道当天就能办出来?
另外,被检查单位附近也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名员工却舍近求远,跑去五六公里外的上城区某卫生服务中心体检,晚高峰时段,时间上来得及吗?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执法人员前往上城区的某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查询和公章比对,证实该“健康证明”不是这家卫生服务中心出具,两名员工也从来没有在该卫生服务中心体检过。
假证无疑!执法人员遂立即向辖区警方报案,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警方。杭州市上城区公安从电影院员工入手,调阅网络数据,追查制假金额等,历时5个多月,一个制造贩卖假“健康证明”的网络被挖出。
“健康证明”造假危害大 切勿贪方便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能有效防止部分传染病的传播,未取得“健康证明”,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电影院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需要跟众多的顾客直接接触,如果不经过严格的健康体检,一旦携带传染性疾病上岗,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极易造成这些传染病的传播。
严格落实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将有效阻断传染病的传播。但总有一些人,出于图方便、瞒病情、贪便宜等各种理由去选择购买假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切忌因贪图一时方便,抱有侥幸心理,不然将带来无穷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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