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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21-3110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2-31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1-12 16:22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模范生,加快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动力,全面落实法治杭州建设部署,为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按照“把杭州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先进实践城市”的要求,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杭州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卫生健康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处于全省、全国领先水平。各级卫生健康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卫生健康相关领域办事依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规范、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体系较好形成。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持和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数字化导向,运用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技术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新形态。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普法融入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实践、融入卫生健康治理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宣传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杭州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机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增强公民国家认同感。深入开展“宪法十进”,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宣传效果。积极推动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刻认识其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防控疫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国家和我省、我市新制修订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重大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为主题,阐释好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和通知意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规避行政管理风险。

(六)深入宣传与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十四五”时期重大改革任务,广泛宣传数字化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和个人增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政务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围绕法治杭州建设部署,聚焦社会热点和民生关注重点,大力宣传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人民调解、妇女儿童、老年人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激发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活力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提升重点对象法治素养

(一)加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相关医疗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专题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中组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国家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专题法治培训、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推动旁听庭审制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作为普法重要抓手,建立典型案例内部公布制度,使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的过程成为工作人员普法的过程。

(三)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的法治教育,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廉洁行医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按不同岗位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切实提高单位人员依法执业、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从事科研工作人员的医学伦理、科研合作、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风险意识。要加强对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

(四)加强管理服务对象法治教育。全系统要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疫情防控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在医疗服务、疾病防控过程中对服务对象加强相关法律提醒,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与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加大职业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特定人群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各种卫生主题日、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统内和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卫生健康工作影响力、美誉度。

四、注重提高普法实效性

(一)深入实施“法治护航重点工作”行动计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实施“法治护航共同富裕”五年行动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重点工作系列活动,进一步优化社会法治环境。部署开展护航杭州2022年亚运会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城市文明、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为亚运会顺利举办提供支持和保障。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实施数字化普法。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拓展普法平台,丰富普法方式,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适应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人员的普法需求,探索开发适合在碎片化时间的普法短消息、短视频、短案例、短警示,增强普法覆盖面和可接受度,提高普法质量。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普法内容供给,增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人员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深入实施社会化大普法。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全面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巩固提升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工作开展提供支持,积极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师团、“八五”普法讲师团、宪法讲师团、普法专家库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法治宣传教育力量。鼓励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建立专兼结合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嘉许激励机制,打造一批有卫生健康特色的社会普法品牌,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领域行业学(协)会自律的作用,推动其利用举办的各类研讨会、论坛等场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创新全民普法途径和方法,充分调动管理服务对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全民学法、全民守法。

五、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全系统要在卫生健康领域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推进实现制度规范健全、依法决策履职到位、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力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普法融入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做法律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出台重大政策措施要引导公众参与,同步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执法办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释法说理,实现全程普法;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落实依法治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法治医院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并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完善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纠纷的平台及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法治培训和案例风险教育。全系统要健全信访投诉处置制度,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平和地依法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保障经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支持本单位普法工作开展,加大普法工作机构建设,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经费。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促进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加强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相关报纸期刊等传媒要承担公益普法责任,针对新出台(修订)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及时开展法律宣讲。

(三)加强评估检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鼓励开展普法工作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四)全面落实工作部署。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推进: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份至2022年上半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或方案,对普法阶段的各项工作要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底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由各单位进行自查,本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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