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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 医院该做些什么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日期:2022-02-07 16:43 浏览次数:

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是医疗服务计价、执行、评价的基础。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收费立项中,准确测算成本,合理制定价格,有助于将成熟医疗新技术转化为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监管的价格项目,保障患者获得更具有创新性、经济性的医疗服务,给未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供可供参考“锚定点”,助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院高质量发展。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于2021年9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优化新增价格项目管理,加快受理审核进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院参与形成,由公立医院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按规则提出价格建议。

近年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理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准入、成本测算和价格审核流程,做好新技术应用收费论证,及时申报新项目技术规范、价格规范并严格执行。实践证明,这些举措在鼓励医疗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临床使用、激活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提高申报审核通过率,医院以技术准入为先,进行院内多部门、多层级、多维度的审核论证。

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前期与临床医技科室深入沟通,确定拟申报立项的价格项目。在这个过程中,识别并筛除两种不适合申报的项目:一是仅以新耗材、新设备为主,而实际创新性、经济性不高的衍生新增项目;二是拆解、拼接、组合已开展项目,通过打包、组套等再行申报的项目。医务、护理、试剂管理等部门与医院价格管理部门联合,对新增价格项目的立项申报材料进行预先审核,再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中审核论证。

其中,医务、护理等部门从技术规范角度,对拟申报新项目临床应用范围、技术优势及临床意义、应用安全性和有效性、操作人员资质要求、配套大型设备许可等方面进行审核。医院价格管理部门从价格政策角度审核项目立项的必要性,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等要素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测算成本、建议价格的客观性、准确性,同时指导科室填写项目申报文本。

在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上,项目负责人对价格项目进行陈述。价格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审议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理由、测算成本和建议价格;项目在基本人力、设备、耗材、试剂等方面消耗的合理性;新项目与同类技术相比所具备的优势;项目所需支撑条件,如风险评估、应急预案、质控措施、操作规程、项目相关人员资质;对学科发展的影响;患者费用负担等。申请项目只有规范清晰、安全有效、负担合理,才可获批通过。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省卫生健康委进行技术规范确认,再按确认结果向省医保局申报价格项目。申报价格项目通过审批后,医院可定试行价。

获审批后,医院制定新增价格项目的2年试行期价格。为此,医院价格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科室进行项目成本测算。

由申报科室填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构成测算表,按项目平均耗时、预计年服务人次数、每次项目所需人数、每人次用量、每人次摊销额,提供卫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和水电气消耗、劳务费用、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用、财政补助(减项)等金额,以及外省市价格和建议价格。

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对价格项目成本构成进行初审,包括测算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避免计重、计漏;核对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可单独收费一次性耗材不重复纳入成本计算)、计价单位和说明;核对相关耗材、试剂、设备成本单据。

在项目成本测算和定价过程中,医院价格管理部门重点关注项目的人力资源消耗。如,按照手术操作分级管理要求,规范四级手术操作人员构成,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按不同职称医务人员和每次操作所需人数、时间、每小时工资、风险程度、技术难度,测算项目人力成本。严格按项目操作需要,充分体现人力成本,控制折旧占比高的大型医用设备、耗材和试剂消耗,保持成本结构合理。

项目测算成本和建议价格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形成自主制定的试行价格,公示并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在新增价格项目试行期间,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密切监测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运行成本。

建立试行期新增价格项目清单,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表,对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收费标准、计价单位、项目实际次均费用、年开展人次数、年收入等信息进行登记和统计。医院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时监控,查找收费频次异常的新项目,分析具体原因,及时向执行科室反馈,监督科室是否按规定开立医嘱,规范试行期新增价格项目的收费行为。

试行项目需继续实施的,医院在试行期届满6个月前,按程序提出项目转正申请。为保证新增项目如期转正,避免因无实际业务发生而被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保局终止执行,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定期导出试行期项目执行报表,分析项目运行情况。新项目试行半年内,执行科室仍无开展例数和收费记录的,医院价格管理部门及时向科室了解原因并予以提醒。新增价格项目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价格合理的,医院可申请纳入转正价格项目管理。

经成本监审、价格调查、专家评审论证、集体审议等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确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正式价格。医院可根据自身条件开展转正价格项目。

用足用好管理政策

技术实力和特色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适应医疗技术快速发展,申请新增价格项目立项、制定收费标准,让群众及时获得具有临床价值或成本效率优势的新技术服务,是医院价格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

医院尽量用足、用好新增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从源头建立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计费监管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和价格管理体系。

医院和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新增价格项目申报受理条件、审核程序、审核时间和审核原则,统一价格项目成本构成测算表测算口径(成本项目构成、计算公式和取数来源),听取临床专家意见。在立项和定价过程中,听取临床专家意见,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复杂型新项目价格形成的积极性,挖掘科室技术创新潜力,保障资源合理利用。同时,让价格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合理释放由新技术带来的临床诊疗收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大力宣传,把新技术的治疗范围、优点、收费标准等信息传递给患者,让其知情并选择该项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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