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3-0079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5-1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疫情信息 |
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opentype}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4月浙江省法定传染病疫情
2023年4月(202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03556例,死亡28人。
其中,甲类传染病未报告发病、死亡病例。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和人感染 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外,其余14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9623例,报告死亡27人。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梅毒、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淋病及艾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7.32%。
同期,丙类传染病共报告193933例,报告死亡1人。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总数的99.88%。
附表:2023年4月浙江省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