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行政执法公开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索引号 | 00248984X/2024-0018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连续3年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现将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度,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委行政许可案卷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示范优案”“典型差案”评选活动中获评“示范优案”(排序1号)、两件行政处罚案卷在国家疾控局公共卫生监督案例评查活动中获评“2020-2022年度优秀案例”;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在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在全市行政执法协同指挥数字应用比武大练兵活动中获得团体一等奖。
(一)强化法治保障,引领事业发展。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夯实法律规范保障。聚焦共同富裕,推进立法预备项目《杭州市健康城市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三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本系统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责任清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在卫生健康领域持续深化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任务。制度机制创新,营商环境改革试点2项牵头事项和7项协同事项顺利通过市营商办验收评估。二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高效开展行政许可,受理办结6154件,及时办结率100%;强化执法优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三项增值服务举措(职业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助企服务、普法上门服务、许可证到期提醒服务)落地实施,指导51家拟上市企业规范职业卫生,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修订印发《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破除医疗卫生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接受国家和省主管部门检查评估,整体情况良好。四是积极应用信用治理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深化“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等应用。信用修复“一件事”高效开展,办理信用修复42件(不同意修复1件),助力企业失信修复,服务企业自新需求。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压紧压实依法行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一是重大决策实施法治化。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对承办的1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现全周期法治化管理。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化。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依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39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继续有效29件,废止和失效10件。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多样化。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对涉亚运保障的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层级稽查,立案查处23家;对区、县(市)卫生健康局125件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备案,组织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以查促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政务信息公开立体化。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深化重大政策解读,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提高公众满意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办理答复39件,无复议或诉讼发生。
(四)提升执法效能,护卫人民健康。2023年,我委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2件,罚没金额123.71万元。全市共完成国家“双随机”任务5135家,完成率100%。一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未因行政处罚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二是卫生监管更加数智。上线“医护查查”,汇聚全市5千余家医疗机构和11万余名医师护士执业数据,实现行业风险预警;做好全省创新试点项目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全过程追溯系统建设,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实现行政监管整体智治。三是专项治理更加常态。围绕“法筑平安”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测住宿场所2945家,立案查处938家;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6家,立案查处8家;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06家,立案查处15家。
(五)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争议化解。2023年度,我委行政诉讼发案量为1起、行政复议发案量为2起,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情形,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成效显著。一是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固本。聚焦医疗纠纷,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执业、依法运营、依法管理的理念和制度基本确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交流》刊发了杭州市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二是行政合法性审查建功。本系统各单位普遍设立法律顾问,构建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三是纠纷多元化解得力。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复议、应诉、调解等纠纷化解工作,积极通过行政调解等调解机制化解争议,调解终结纠纷166件,涉及金额1289.1万元,从源头上防范减少了各类行政争议的发生。
(六)平安护航亚运,服务工作大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夯实除险保安法治防线。编制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手册》。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依法处置,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确保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稳妥实施,组织开展多领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全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涉亚场所监督监测,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540人次,检(巡)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非医用放射机构、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场所等9500余家次,监督监测100%覆盖,通过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有效保障了亚运赛事卫生安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处理卫生健康改革发展与依法治理的关系上,个别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定政策、推进工作,法治素养与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的能力仍需持续提升。
(二)普法依法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协同性较弱,全系统推进普法工作不平衡,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集中影响力不够。为给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需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卫生健康执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持续融入机构改革、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目前,疾控体系改革尚未完全落地,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卫生健康执法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两高一低”指标总体稳中向好,但部分行政争议未经实质性化解,持续引发信访、复议诉讼,行政争议高发风险仍然存在,有待利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实质性化解。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职责清单任务,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统筹,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召集委党委会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加强法治工作保障,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指导,统筹协调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任务。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法治工作规定。带头做好学法考法法治教育,按要求进行述法。本系统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承办的1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组织实施。
(四)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委政府“一号改革工程”任务,在卫生健康领域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督促本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五)深入推进行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卫生、卫生健康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执法监管指导,强化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问责全链条治理。加强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理,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
(六)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委主要负责人年初向市人大报告了2022年度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答复司法建议,落实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 主题主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化健康杭州建设,为杭州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市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一)聚焦法治保障,完善法律体系。完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推进立法预备项目《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草案起草论证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推进全领域、全流程法治化管理,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聚焦依法行政,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4+X”行政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和其它)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以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权力。
(三)聚焦执法质量,提升执法能力。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执法技能大比武,培养一支一专多能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开展案卷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牢牢守住案卷质量“生命线”,促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四)聚焦依法治理,加强普法宣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进院、进校、进企等活动,不断压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确保“八五”普法做深做实。
(五)聚焦行业赋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一号改革工程”要求,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努力打造形成卫生健康领域法治营商环境的杭州经验。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放射诊疗许可(介入项目)和外籍医师注册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办事不出区(县)”,提升审批效能。三是推进“增值式服务”改革,将更多涉企服务事项纳入其中,打造卫生健康涉企服务新名片,增进企业获得感。
(六)聚焦人民健康,提升监管效能。守好健康门,建立卫生监督执法新模式、新机制,在履职、治理、专业、处置四个能力上发力。持续对医疗美容、职业健康、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星级评定,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管理,加大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七)聚焦争议纠纷,推进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杭州市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方案》要求,深化警源、访源、诉源、患源“四源治理”,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成果,维护行业系统安定。
(八)聚焦系统发展,探索治理创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医院建设,探索开展医疗机构合规体系建设。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用治理体系建设,按信用应用“一部门一场景”目标,积极在监管、服务等领域探索新的应用场景。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