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索引号 00248984X/2024-2894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文日期 2024-11-15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OA系统人事财务模块功能需求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5 16:1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就OA系统人事财务模块功能需求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

OA系统人事财务模块功能需求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DC-2024-3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经费预算:130000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无。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采购内容:

人事管理模块需求

加班申请管理:

员工提交《加班申请单》时,可自主选择将加班兑换假期余额或者补贴,加班时间根据实际加班时长填写。系统将根据加班时长自动计算假期余额或补贴。

加班规则如下:(1)按加班时长2到4小时,算0.5天,超4小时算1天,若未达到2小时不算加班时长。审核通过后自动递增个人假期余额。(2)工作日加班时常4小时(含)以上给予40元补贴;若双休日加班,按照4小时(含)以上算40块,8小时以上算80块补贴。具体规则根据实施调休确认。

《防疫津贴申请》流程补贴规则参照加班补贴规则执行。

培训管理:

包括员工培训申请流程和年度培训指标数据维护。

(1)培训申请:员工根据个人情况发起《培训申请》流程,填写培训主题、时间、预计费用等相关信息后提交审核,若有费用发生,则需在费用报销时关联该《培训申请》;审核人员在流程审批时可查看该人员当年度培训记录、部门培训剩余指标数及单位年度培训指标。

(2)指标数据维护:由管理员维护单位及各部门年度培训指标数据,用于培训申请时可进行指标关联。

请休假管理:

涵盖请假申请、考勤汇总和假期余额管理。

(1)请假申请:员工可自主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请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事假、病假、婚嫁、产假、丧假、年假、育儿假等请假类别;职工发起申请时,可查看个人假期余额。

(2)考勤汇总:根据员工请休假申请信息自动汇总职工考勤,若职工未请休假,则默认为正常出勤;人事部门汇总各部门人员每月出勤数据,并下发《职工考勤数据确认表》流程给单位各职工(通过权限控制,职工只能查看个人出勤数据),职工确认无误后提交人事及财务部门人员审核确认;若职工有异议可通过《职工考勤数据确认表》流程回复讨论,由人事部门进行调整修改信息。

(3)假期余额管理:建立单位假期余额库管理,人事管理人员可在单位假期库中管理各职工假期余额。根据职工入职年限及工作年限自动递增职工年假余额。

外出授课/专家咨询管理:

包括因私授课和因公授课的备案审批,以及授课差旅费用管理。

(1)因私授课:职工因私受邀需在工作日期间对外部单位进行授课培训时,需要发起《外出授课和专家咨询报备审批表》,填写培训主题、受邀单位、培训时间等信息,并上传邀请函等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培训期间的个人考勤将默认使用个人调休,自动扣减相应假期余额。培训结束后,专家需将培训通知或邀请函、课件、行程安排等授课培训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留存备查。

(2)因公授课:由单位安排因公外出授课或咨询的人员发起《外出授课和专家咨询报备审批表》并上传对方单位函件,因公授课人员考勤按正常出勤计算。

(3)授课差旅费用管理:填报审批单时需填写本次邀请是否需要由本单位承担差旅相关费用。若因国家相关单位及其他特殊情况受邀因公授课培训的,可由本单位承担差旅费用,并在差旅报销时关联该《外出授课和专家咨询报备审批表》,若该授课存在授课咨询费,则差旅报销时默认不享受差旅补贴;因其他外出授课或咨询人员的差旅费用,原则上由邀请方承担。

人员花名册档案

建立包含员工基本信息、家庭信息、任职记录、教育信息、假勤信息等的花名册档案。

花名册字段信息将参照局人事系统,通过局人事系统导出后可将单位人事档案批量导入本次系统的花名册档案。

人事信息统计

对员工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出勤、培训等进行统计分析。

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模块的需求:

科研经费资金入账流程:

科研资金下拨到账后,新建科研经费资金入账流程,生成疾控中心科研项目经费资金库。财务录取、科信审核、项目负责人知晓

科研经费申领流程:

生成预算根据该项目分配的科研资金,可提交当年度科研经费申请流程,申请通过后,分配对应预算资金额度至该项目的本年度科研经费。同时生成疾控中心本年度科研项目预算资金库。

科研项目年度资金库/科研项目预算资金库:

根据科研项目资金入账及资金申领流程,最终生成对应的科研项目年度资金库/科研项目预算资金库。

4、科研预算调整流程:对于入账的科研资金可发起资金调整流程,包括资金预算额度、资金预算科目,并支持对每个项目的各科目资金额度做限额控制,项目执行人可在线查看当前负责的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5、科研项目台账:新建科研项目台账,填写科研项目基本信息、预算资金信息;支持对科研项目的课题进行拆分成子课题(最多拆分到三级课题如:项目1,子课题1.1,子课题1.1.1);也可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对该项目分配的科研预算按照预算科目分类拆分到三级科目。

6、预算科目额度分配控制:根据每个科研项目/课题的属性,财务管理人员可设置该项目/课题可使用的科目费用,申请人进行费用申报、报销时只允许选择授权范围内的科目进行费用申请,若所选择的科目额度不足时需提醒申请人。(例如:有10个预算科目,但是只允许A项目在授权范围内的5个科目进行申报/经费报销)

7、预算结余划转:若当年度的科研项目预算未用完,本年度各个项目的结余预算资金需划转至科研项目资金库。

8、科研经费申报/费用报销流程:经费申报流程表单中,项目名称信息可直接引用项目台账信息,费用报销通过后自动扣减该项目对应预算资金额度。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

八、评分标准:见附件

九、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 请于2024年11月25日10:00前将书面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标书外封面留联系电话。另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胶装密封送达至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2号楼4层综合保障科,送达后领取磋商最终报价表。

2.书面报价文件(投标提交后不得更改)由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在符合招标要求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最高企业成交。

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签订合同,按合同履行。

4.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2号楼4层综合保障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411273

监督电话:0571—88000532

附件:附件.docx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杭州市卫生监督所)

2024年11月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