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 > 信息公开目录 | > 行政执法公开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索引号 | 00248984X/2024-0083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4-05-2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主题主线,持续深化红色、民本、数智、高能、活力、平安“六个卫健”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杭州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贡献卫健力量、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终述法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
2.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预备立法工作,构建全市健康治理法制化体系。坚持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对《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化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3.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对照卫生健康领域创建指标集中攻坚查漏补缺,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示范创建专项学法用法考试,开展示范创建法治宣传。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积极做好实地评估各项工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推进营商环境试点改革。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落地实施。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落实“一号改革工程”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推动国家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做好世行评估和全国评价迎评工作。
5.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实现“办事不出区(县)”,提升审批效能。“增值式服务”事项扩围,打造卫健涉企服务新名片,增进企业获得感。
6.开展“执法提质”助杭企活动。建立事前规范、轻微不罚、重违严惩、事后跟踪制度,构建重点行业全周期监管服务新模式。将事前行政合规指导融入监管、执法全领域全过程,编制合规指引和企业重点需求专项合规指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提质扩面,引导监管对象从被动整改、局部改正到自主整改、整体合规的转变。推行企业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指导意见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
7.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监管”“信用+审批服务”等信用惠企便民场景应用,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健康管理领域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誉度评价体系,进行分类监督执法。深化医疗机构及医师不良执业记分与信用治理机制的有效衔接,推进依法诚信执业。深入开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高效实施涉企信用修复“一件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制定出台市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举措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公平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宣传培训,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级分类标准,决策目录编制、公布规范化,决策程序法定化。重大行政决策全周期法治化管理,目录化管理有效覆盖率、合法性审查率、依法公开率和档案规范率100%。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紧扣涉企政策征求企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查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重要环节,加强审查管理。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制定发布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开展涉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内容违法或不当文件及时“清、改、废”。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动态调整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事项实施清单。探索建立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全市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依托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对企业“亮码检查”,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推广“智能办案助手”等数字办案系统应用。
1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建设,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率100%。全面推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清单提质扩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进案件办理、文书运用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提升行动,探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100家机构星级评价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专项执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浙江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合规平台”全覆盖,夯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开展2024年度医疗美容机构、托育服务机构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效能建设,提升履职、治理、专业和处置等能力,执法效能在全省处于前列。启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卷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处置,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5.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坚持预防为先、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深入落实市委《全面实施“抓源促治、强基固本”行动全域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三年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杭州市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方案》,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卫生信访工作目标,推动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全流程、全周期法治化;落实申诉求决类事项依《信访工作条例》分类处理,确保精准导入、精准分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巩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成果,维护行业系统安全稳定。
16.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推动系统各单位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推进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流程等标准化建设,按“4+X”审查工作体系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合法性审查标准“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100%覆盖。
17.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巩固卫生健康领域“两高一低”整治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案件发案量、纠错率、败诉率持续下降,一审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注重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典型案例示范,落实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和责任追究机制。
六、强化法治建设支撑保障
18.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探索开展医疗机构合规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运营能力,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一批医疗卫生法治单位。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主动公开提质增效。优化政策的集成发布和多形式解读,助推政策落地见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规范性和办理效率,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20.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八五”普法,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加强卫生健康法制宣传,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等作用,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提升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监督员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