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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24-01488 文件编号 杭爱卫办〔2024〕2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9-02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秋季除“四害”行动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9-12 11:0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爱卫会,西湖风景名胜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秋季是蚊蝇鼠蟑等“四害”孳生繁殖的又一高峰时期,也是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做好秋季除“四害”工作对于控制“四害”密度、巩固国卫成果,提升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清洁环境迎节庆,除害防病护健康”为主题的秋季除“四害”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好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9月至11月期间,紧紧抓住秋季除“四害”的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清除“四害”孳生地,统一灭鼠灭蚊蝇,以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打造绿色、健康的人居环境。

二、行动主题

“清洁环境迎节庆 除害防病护健康”

三、行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人居健康环境

1.加强集中整治。秋季行动,仍延续“清积水 除四害”夏季爱国卫生整治行动内容,9月至11月的每月20日—30日为全市统一集中整治期。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广泛动员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开展对车站、港口、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公厕、建筑工地、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扫除、大治理活动,全面清理室内外垃圾、杂物、废弃物,整治乱堆乱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

2.开展节前整治。2024年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和重大庆展活动前一周,各地应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卫生死角、垃圾和堆积物等“四害”孳生地。其中景区、民宿所在村、出租房集中区域、各类酒店宾馆、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集中区域或地段、各类综合体及其地下室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环境,应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3.组织重点整治。当前暑气渐消,秋雨增多,特别适合蚊虫等“四害”孳生。各地要充分运用好“清除积水等孳生地”这一病媒生物防制最根本、最经济的手段,坚持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社区群众开展孳生地“六清”行动(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楼台),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行业)、单位、小区(村)、每幢房子、每户家庭,教育引导群众自己动手,雨后主动疏通沟渠,翻盆倒罐、清除积水,全域遏制蚊虫孳生。要组织专业队伍统一开展灭蚊行动,严格控制公共环境蚊虫密度,降低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

4.持续整治监测。疾控系统应加大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和抗药性监测力度,及时向同级爱卫办提供科学监测数据,并协同加强对基层病媒生物防制和杀虫剂使用指导,指导基层结合当地抗药性监测情况科学选用杀虫剂,选择使用敏感杀虫剂,暂停使用抗性杀虫剂。监测蚊媒密度较高、登革热区域流行高度风险的地区,应及时开展灭蚊防蚊专项行动,确保将蚊媒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二)统一开展公共环境除四害,降低四害密度水平

1.统一组织开展成蚊成蝇及幼虫杀灭行动。各地各级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应在组织持续开展定期卫生大扫除、清除积水和垃圾等孳生地的基础上,通过对无法彻底清除积水的部位定期适量投放缓释剂等措施杀灭蚊蚴;根据监测结果,对成蚊成蝇局部密度较高区域(如绿化带、建筑工地、地下室、车棚车库、底层楼道、窨井窨缸、集水井、地下管廊等蚊类集聚点和垃圾堆放点、贮粪池等蝇类密度高的区域),应及时组织开展有效杀灭工作,迅速控制虫害孳生繁衍。

2.统一组织开展秋季灭鼠行动。统一投放灭鼠毒饵时间:10月20日至11月5日(下雨顺延)。统一投药范围和统一药物使用参照2024年春季除四害行动文件。

3.统一推进基础防制设施查漏补缺。各地各单位应继续完善风帘、纱窗纱门、灭蝇灯、捕蝇笼、粘蝇纸、挡鼠板、防鼠网、防鼠箅子、粘鼠板、毒鼠屋等基础防制设施,保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

4.统一规范相关报表。防蚊灭蚊报表,请各地通过“一表通”系统每季填报一次(即9月底报第三季度的情况,12月底报第四季度的情况)。秋季灭鼠报表,请市本级各成员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按要求填报(详见附件)。市爱卫办联系人:胡鹏,电话:85255433。

(三)持续推进重点场所整治,巩固提升防制效果

1.单位除四害行动。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落实好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单位内外“四害”防制行动。加大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小微环境保洁,清除垃圾、废弃物、积水等“四害”孳生地,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合理增加重点区域防制设施,科学杀灭单位室内外鼠、成蚊及蚊蚴、成蝇等,有效降低单位内外环境中“四害”的密度水平,确保单位内无阳性积水。

2.校园除四害行动。目前正值开学返校季,各级教育部门应加强对直属直管学校的督促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在前阶段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四害”防制设施,防范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确保学校及托幼机构防鼠防蝇设施保持在A级标准,校园“四害”密度水平保持在A级标准。

3.村社除四害行动。各社区(村)按法定职责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楼道、房前屋后堆积杂物、垃圾,清理缸罐瓶坛等积水容器,以消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制设施,防止“四害”侵入,减少“四害”侵扰。各承担公共环境除“四害”的PCO公司应积极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4.除四害村培育行动。市爱卫办将根据各地需求,组织专家到基层提供现场指导和专题培训。各地应围绕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和提升人居生活品质等,加大除“四害”村培育力度。各省级除“四害”村应严格按照《省爱卫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以灭蚊灭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村建设助力健康浙江美丽浙江建设的通知》(浙爱卫办〔2021〕6号)要求,增强建设氛围,配足技防设施,加强对家禽类的规范养殖,提升村民“四害”防制知识和技能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四)广泛宣传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科普宣传。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文旅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主动宣传普及科学除“四害”和预防虫媒传染病等相关知识。各地应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秋季除“四害”行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秋季除“四害”行动,营造“人人参与消灭四害”的良好氛围。

2.安全规范用药。各地各单位要引导单位和居民到正规厂家和销售点购买“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书)编号齐全的除“四害”药品,勿随意购买无“三证”药品。灭鼠期间,各社区、单位要做好灭鼠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鼠药投放前的安全告示,加强对婴幼儿、精神病人及宠物的管理,严防误食事故发生。一旦发生误食,立即送医院救治,使用抗凝血灭鼠剂的特效解毒剂维生素K1进行解毒。对有服务需求的单位和居民,可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有专业资质的PCO公司名单,委托其提供有偿除“四害”服务。

3.专业队伍培训。市级已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应急志愿队伍的组建,下一阶段将适时组织开展实操培训。各地应建立完善应急监测队伍和应急消杀队伍,常训常练,以便及时科学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典型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季除“四害”的重要意义,注重总结提炼本地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将择优宣传推广推荐。

四、行动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准确把握当前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的形势和风险,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政府组织、全民动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科学防制、社会监督”的除“四害”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秋季除“四害”行动,精准实施防控措施,营造“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健康浙江考核不扣分。

(二)进一步协同配合。各地、各街道(乡镇)应落实好属地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除“四害”工作巡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落实秋季除“四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中标的公共环境除“四害”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履行好协议,做好辖区的密度控制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职能管辖行业、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将除“四害”工作纳入到行业、系统日常工作指导检查的内容。

(三)进一步查漏补缺。各地应尽快组织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并完善一个防制方案,开展一轮技术指导,组建一支应急队伍,开展一次专业培训,进行一系列拉练演练,确保快速科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执法职能,加强对行业、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八小”行业、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建筑工地、窗口单位等重点场所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杭州市部门单位秋季除四害行动统计表.docx                                                                                                                               

  杭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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