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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984X/2025-000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工作要点 |
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杭州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共同富裕和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市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024年以来,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围绕“深化改革、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主题主线,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
(一)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一是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委党委统筹推进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研究部署《2024年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推动完善卫生健康法律规范体系。按照杭州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进《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坚持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对《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三是依法制定文件实施决策。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定程序起草制定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2件,严禁使用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修订印发《杭州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程序规则》,对承办的1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一是明确执法主体责任。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情况,与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全系统严格执行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证持证率达95%以上。二是规范实施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将65项行政许可事项(子项)授权窗口首席代表直接审批,提高即时办结率。本年度共办结许可6450件,办结率100%,无因许可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形。三是严把处罚办案质量。市本级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5起,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审”制,案卷制作规范,一案例获评全国公共卫生监督优秀案例。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度,围绕“医疗卫生”、“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和“六稳六保”等专题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注重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规范答复,对44件公开申请依法分类办理。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增值化”政务服务。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持续创新政务服务,率先以电子《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代替纸质证件,实现一键送达;研究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开发“云踏勘”程序,以远程视频踏勘替代传统现场核验,“不见面”审批服务为企业和行政部门双重减负。二是开展执法助企服务。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制定《杭州市职业健康助企服务标准》,对50家拟上市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助企服务,让刚性执法更有温度。规范清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后保留事项2项,另有6项中介服务由申请人自行检测或委托机构开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三是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卫生健康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为核心,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清理规范活动,卫生健康领域无扰企检查行为。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开招投标采购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审查采购文件、政策文件29件,无排除、限制竞争情形。聚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破除市场壁垒,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清查,无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措施。
(四)扎实开展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一是“互联网+监管”执法。制定《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有序开展,市本级国家“双随机”任务91家,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开率100%。推动掌上执法和跨部门监管,开展执法检查236家次,掌上执法应用率100%;市本级双随机任务部门联合9个,跨部门监管率56.25%。二是创新数智监管。优化游泳场所“畅心泳”、住宿场所“安心宿”等系统应用,提升监管效能。建设杭州市医疗废物在线监控辅助监管系统,实现医废处置违规行为的自动抓拍、告警及执法取证,推动落实医疗机构重点环节风险智能防控。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4年度特邀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借助社会监督促执法规范。层级监督常态化,制定《2024年度市级行政执法层级稽查方案》,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无不合格案卷。
(五)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本系统2024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发布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主体。二是重点对象普法宣教。落实重点人员涉法学习要求,举办2024年执法、法治业务培训,提升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新任委管干部、新入职干部等30多人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云端普法”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等,开展9家(次)“普法进院”宣讲活动,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惠及劳动者67.5万人。三是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启动杭州市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提升工作三年行动,做好医疗美容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等内容的推广传播。推进信用治理,办理信用修复15件,助力企业失信修复;按《信易+医美”信用应用场景创建方案》做好“一部门一特色”信用应用场景创建。
(六)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做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形成以政策法规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公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工作新格局。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4+X”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查规范性文件12件、合同100份,避免了法律风险。二是启动医疗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修订印发《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基本标准(2024年版)》,着力健全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评估的风险预防化解闭环机制,在市属医院开展医疗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全市累计受理行政调解319件,主要涉及医疗领域纠纷,调解成功269件;市本级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9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件,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短板:一是争议纠纷预防化解成效有待进一步彰显。医疗卫生领域纠纷处理机制多元化,信访、鉴定、调解等程序并行,部分纠纷矛盾未能在源头得到实质性化解,导致行政诉讼发案量仍高居不下。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不够深刻,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的融合度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疾控体系融合后业务面扩大,在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上,尚需进一步明确监督执法职责定位,促进疾控监督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四是普法宣教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社会发展对依法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聚焦执法监督、公平竞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还要进一步丰富新媒体、案例集和以案释法等普法形式,强化普法效果。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任务,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注重用法治观念思考和谋划工作,加强委党委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部署开展医疗机构合规体系建设试点。
(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集中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政策,做好学法考法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推进行业治理,加强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领域执法监管指导,推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持续完善法律政策体系,推进《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依法依规决策,牵头研究制定了《杭州市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发展扶持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法定程序组织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杭州市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项目。
(四)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本系统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卫生健康检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构建起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全年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政策措施。
(五)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4年度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答复司法建议,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委将坚持以市委、市政府“推动法治杭州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为指引,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主题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部署,打造法治卫生健康系统,为高质量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研究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完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持续推动《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原《杭州市健康城市条例》)制定和《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做到“4+X”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把合法性审查质量关。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事项一律经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活动,确保无排除限制竞争情形。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探索将更多举措纳入营商环境优化改革范畴,对区、县(市)试点开展的“一件事”“一类事”调研总结,积极做好“一地创新、全市推广”,争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杭州经验。二是持续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指导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三是协力推进“最讲信用的城市”建设,按照“一部门一场景”信用应用创新要求,在医疗美容行业治理、职业健康促进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应用场景。
(三)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高效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涉企事项全面实施“云踏勘”,审批及时办结率100%,不发生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形。二是动态调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完善事项审批要求和标准,做到“同城同标准”。三是规范审批行为,督促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争创“示范优案”。
(四)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和质效。一是推进疾控和监督融合发展,继续推进《杭州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以赛促训”提升执法效能;以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扩面为抓手,着力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执法能力,实现1+1〉2的高质量融合发展。二是强化民生领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重点对群众关注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医疗美容机构规范化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提升医美机构规范化水平。三是注重数智监管应用,提升疾控监督工作的数智化水平,逐步建设市、区(县)联动,多部门协同,涵盖疾控、监督执法、医疗诊疗领域的疾控数字场景“一张网”,提升杭州市医疗卫生监管数字化水平。
(五)推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本系统2025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确保完成“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谋划制定“九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以“合规”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确保在全省率先建成一批法治工作部门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决策管理规范、法治人才队伍齐备、内外环境和谐发展的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单位。三是着力推进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贯彻落实好《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遏制行政争议高发态势,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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