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基本要求的通知
杭卫委〔2019〕25号
杭州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级医院党组织:
现将浙江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基本要求的通知》(浙医党指委〔2019〕2号)中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贯彻文件精神。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重大决策部署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本地本单位公立医院党建相关制度和机制,迅速行动、有序推进和务求实效,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和市属公立医院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基本要求,组织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使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和贯彻落实该文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中央、省市委等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抓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不断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地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各市属医院要及时报告有关制度落实情况,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
附件:
3.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基本要求.doc
杭州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中共杭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代章)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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