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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健委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5-25 13:59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内容。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法,5月20日下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学习宣传贯彻。

本次学习宣贯会以市卫健委机关现场会和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远程视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上,杭州市卫生健康委法律顾问严毛新教授围绕“基本法、公益性、强基层、健康权、大健康”五个关键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主要精神和重点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孙雍容就贯彻落实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部署,要求全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该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法制化水平,奋力推进卫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会议,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了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有利于保证卫生与健康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下一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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