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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肿瘤医院信用修复公示
浙江省肿瘤医院对2018年9月7日杭卫传罚〔2018〕64号行政处罚信息向我委申请信用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对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浙江省肿瘤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7425)
公示内容:2018年6月1日,因浙江省肿瘤医院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我委于2018年9月7日作出杭卫传罚〔2018〕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浙江省肿瘤医院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鉴于该单位已履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积极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今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拟同意该单位修复信用记录。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我委联系。
监督途径:0571-87082433,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杭州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邮编:3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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