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卫便函〔2022〕113号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委属各单位、市二医院:
为全面贯彻省、市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决策部署,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暨集中服务指导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职业病防治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杭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除险保安 “百日攻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暨集中服务指导的 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安全稳定环境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 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紧盯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以除险保安“百日 攻坚”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硬措施和浙 江省 25 条重要措施,深化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突出消防、危化品、燃气、施工工地、自建房等整治重点,确保重点时段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三、攻坚任务
(一)消防方面。摸清医疗卫生单位高层建筑底数,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逃生器材、消防车道或救援场地、建 筑外墙保温材料、应急预案等,建立高层建筑专项台帐。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 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划定单独安全区域,并设置喷淋、足量灭火器材等。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科研机构等危化品储存、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单位实际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落实按标准操作,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储存清单、使用清单、现场监控等检查相关资料完整无误,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 零。
(三)建设施工方面。配合住建部门建设施工领域的专项治理,打击随意发包分包、层层转包、资质出借和盲目赶抢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实名制进入工地施工、进行施工前安全教育、配戴安全帽开展作业、用火用电安全、落实工伤意外保险等措施。局部施工过程中电焊、气割等作业规范,落实应急措施并防护到位。
(四)城市运行方面。配合做好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加强对单位食堂安全管理,规范安装、使用合格燃气设备,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强化地下 空间的物防、技防、人防等安全管理,各项防汛、防涝、防火措施到位。
四、进度安排
攻坚整治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集中排查阶段: (即日起至8月31日)。以常 态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治为主要内容,立即动员“科(处)室、 岗位、人员”3个层面力量,开展周期性起底式、拉网式排查 整治。8月31日前建立“重点任务、重大事项”两张清单(市 级清单详见附件1、2),清单化推进整改落实。
(二)化解攻坚阶段: (9月1日至30日)。以查漏补缺和攻坚克难为主要内容,在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重点问题、重大隐患”两张清单动态清零制度,原则上工作会商研判每半月不少于1次,妥善化解重点难点问题, 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冲刺决胜阶段: (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以严防死守和盯死看牢为主要内容,聚焦重要敏感部位,10月1日前建立“重点场所、重大风险”两张清单,将每项风险管控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各地各市级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从2022年8月起2023年6月底,各地各单位要对照《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排查表》(附件3)认真进行自查,同时积极配合辖区公安、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电力、燃气、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实地指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省卫生健 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安全稳定环境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创安全稳定环境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安全生产交叉排查整治的通知》(杭卫便函〔2022〕98号)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亲力亲为,定期主持研究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联系领域(单位)安全工作的管理,增强抓安全工作全局性、系统性、预见性的能力,有效扎紧安全防范篱笆。
(二)强化检查。要结合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浙江省25条重要举措,深化消防、危化品、 燃气、施工工地、自建房等整治重点,以及第二轮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工作项 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围绕“问题发布、方案制定、整改推进、验收销号、举一反三”五个环节,实施动态闭环管控整治。
(三)强化保障。配齐建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卫生应急队伍,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依法依规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弥补行业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的不足。同时,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大力普及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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