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4-01080 | 文件编号 | 杭卫办〔2024〕32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全面推进杭州市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在杭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规划函〔2020〕96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高质量落实2024年省“七张问题清单”关于“数字殡”应用联办的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杭州市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序完成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2024年10月20日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通过“杭州市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系统”(以下简称“市级签发系统”)开具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样式参照《电子证照-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 0296-2023),确保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规范签发,人口死亡信息准确、及时报告。
二、工作要求
全市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按照试点应用、推广应用、全面应用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根据应用方式的不同,全市医疗机构可采用通过医院端签发、区域平台签发及直接使用市级签发系统三种方式。
(一)试点应用阶段(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7月15日)
首批试点为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肿瘤医院和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以及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拱宸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文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余杭区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医疗机构通过市级签发系统进行死亡医学证明的电子化签发试用,并将死亡个案审核、上报至“杭州市慢性病监测管理系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身后一件事”相关部门完成电子化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推广工作。
(二)推广应用阶段(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31日)
通过医院端签发的医疗机构和通过区域平台签发的区县需完成相应信息化改造。全市医疗机构完成市级签发系统账号、电子签章等相关准备工作。此阶段采用死亡医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签发双轨并行策略,仍以死亡医学证明纸质签发工作模式为主,全市每家医疗机构需通过电子签发途径至少成功开具2张死亡医学证明,核对确认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信息准确,确保市级签发系统与杭州市慢性病监测管理系统两端数据传输一致。
(三)全面应用阶段(2024年9月1日起)
全市医疗机构全面应用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并强化数据核验,确保人口死亡信息报告完整、准确、及时。如在特殊情况下纸质签发死亡证明的,后续仍需通过市级签发系统进行补签发。“杭州市慢性病监测管理系统”仅保留签发系统作为死亡医学证明唯一数据来源。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在10月20日前填写《杭州市死亡医学证明电子化签发工作汇总表》(见附件)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其他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按计划时间推进,确保纸质死亡医学证明向电子化死亡医学证明平稳转化。
2.各地卫生健康局结合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会同民政、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辖区内“身后一件事”联办工作。
3.各地疾控机构做好属地医疗机构电子化死亡医学证明签发与上报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医院信息科做好HIS端改造,防保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本院执业医师电子化死亡证签发业务培训,并及时反馈试运行期所发现的问题。
5.各地各单位在推进死亡医学证明签发电子化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张铁威(业务)、童秋月(技术),联系电话:17799852053、15088788439。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张丽娟(13588240580)、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信息与数字健康处徐旭(13750839063)。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