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84X/2024-01495 | 文件编号 | 杭卫发〔2024〕92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浙江省青春医院等4家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4〕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第四周期医院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22〕53号)要求,结合杭州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
浙江省青春医院确定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确定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杭州天目山医院确定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杭州邦尔骨科医院确定为二级乙等骨科专科医院。
以上评审结论有效期均为4年。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