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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003229017689/2026-1010544158 文件编号 浙卫发〔2023〕23 号 发布机构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9-11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行政裁量基准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4-28 15:21 浏览次数: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意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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