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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1003229017689/2025-101039079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
成文日期 2025-08-20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有效性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智能办案系统优化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 发布日期:2025-08-20 15: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就智能办案系统优化试点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

智能办案系统优化试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DC-FW-2025-1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经费预算:150000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无。

(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采购内容要求

(一)总则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要求,并且应全部做出响应;

2.采购人保留对采购文件技术规格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成交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商定。

(二)服务内容

1.项目总预算:15万元(包括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方案编写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运输费、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70%,通过验收后付清尾款。

3.服务期限:本项目免费维护限为 12 个月(自验收通过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三)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优化数据交换,实现与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数字监管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对接

通过对接风险预警组件,使得办案人员在智能办案系统中,能及时知晓案件办理风险预警信息。具体如下:

①办案人员在智能办案系统中进行行政处罚案件线上办理。

②智能办案系统及时将案件数据上传给“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

③“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对案件数据进行评查,如发现问题则产生风险预警。

④智能办案系统通过执法风险预警组件,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查询到风险预警信息。

⑤办案人员登录智能办案系统后,系统判断如有风险数据,进行提醒。

⑥办案人员进入“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查询风险预警详情。

(2)提升监督执法办案效率,实现“三书同达”

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向被处罚对象同步送达三份文书,以实现“行政处罚—合规建议—信用修复”的全链条闭环执法和管理机制。

①生成文书:办案人员通过系统依次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

②文书审批、电子签章:在系统中对三份文书进行审批、盖章。

③支持在线生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审批表》和《结案报告》,并能在线进行审批、盖章。

(3)查询统计功能优化

由于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实时对接至大数据局,在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多次上报情形。为便于追溯历史上报记录,系统提供历史上报内容查询功能。可按环节查看每个环节的最新及历史上报情况。

增加历年的办案数据查看、统计功能,增加非现场执法、案件来源的查询功能。

(4)智能预警机制助力案件全周期时效管控

当前案件管理系统缺乏主动提醒机制,办案人员易因事务繁忙或疏忽错过关键节点,导致案件超期。在立案、处罚决定、送达等重要节点的截止日前以浙政钉推送至承办人手机,实现风险前置防控,减轻工作压力。

(5)根据新的办案程序规定,改造办案流程

根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3号令),改造办案系统的流程,取消“受理”、“合议”2个环节,并优化相关的文书书写。参照数据上报接口标准,对字段做优化调整。对调查取证后的环节做优化。对案件资料、文书库的内容做调整。

(6)优化文书输入界面

增加文书自动或手动排版功能。优化处罚种类。“调查取证”环节处罚决定种类已勾选“没收药品器械”,增加“没收药品器械”框录入没收内容并同步到文书上。

2.项目服务原则

(1)坚持统一协调,数据共享。

本系统与“数智卫监”整体功能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和协调建设,并实现数据协同,产生的数据均归集到“健康大脑”。

(2)坚持功能完备,专业规范。

本系统的建设以省数智卫监精密智控平台智能办案系统为基础、满足全省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业务功能为基本导向,依托“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评查中心分专业全过程智控系统” 进行成果应用,形成统一、规范、专业的全流程、全方位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

(3)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障要求,强化研发、试运行以及正式运行各环节物理性、管理性和制度性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应确保系统对接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

3.工期

总工期为6个月,系统建设工期为 5 个月,试运行 1 个月。

4.数据安全

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正常的业务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中标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对系统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

八、评分标准:见附件

九、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8月27日09:30前将书面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U盘标书电子版1份,标书外封面留联系电话。另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胶装密封送达至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2号楼4层综合保障科,送达后领取磋商最终报价表(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无效)。

2.书面报价文件(投标提交后不得更改)由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在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最高企业成交。

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签订合同,按合同履行。

4.联系人:王先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卫生监督所)2号楼4层综合保障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411273

监督电话:0571-88000532

附件:附件.docx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杭州市卫生监督所)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