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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赋能 法治护航丨以健康企业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健康杭州建设

来源:健康杭州 发布日期:2026-07-28 09:12 浏览次数:

2026年1月1日,《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聚焦全民健康促进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杭州在“后亚运”时代向着更高水平健康城市迈进的关键制度引擎。《条例》中关于健康企业建设的系列规定,正是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从顶层设计落到治理末梢的生动注脚之一,杭州正以法治之力重塑职业健康治理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杭州,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健康根基。


政企协同

筑牢健康管理主体责任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健康保护制度。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本单位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急救、健身服务等方面的设施。

《条例》以刚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职工健康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从“鼓励做”到“必须做”,《条例》要求每一家企业都将职工健康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从制度设计到设施配置的全链条健康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杭州全市已累计建设健康企业超过4000家,形成了一支类型齐全、规模庞大的健康企业集群。全市工伤发生率持续下降,连续多年位居全省最低。


首席健康官制度

引领治理升级

《条例》第十七条同时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健康单位建设,设置自助健康场所,设立健康管理员,倡导企业设立首席健康官。

这一条款将杭州企业长期以来的健康管理实践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进行了固化。在《条例》出台前,杭州已有不少企业先行先试,如传化集团、华润雪花啤酒(浙江)有限公司、荣盛集团等企业分别搭建由集团副总、党支部书记、行政副总裁为首席健康官的健康管理体系,成立健康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首席健康官承担制定与执行企业健康政策、规划与实施员工健康管理计划、监督健康计划与项目的执行、协调健康服务等重要职责。杭州在《条例》立法过程中,还系统梳理了宇视科技等企业的首席健康官实践经验,并从制度层面加以确认和规范。从企业自主实践到法规固化引领,首席健康官制度正在从个别探索走向普遍推广,为企业落实职工健康主体责任提供了明确的组织保障和法治依据。


小窗口

助力全周期健康管理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食堂开设低盐、低脂、低糖饮食窗口。

这一条款从职工日常饮食切入,将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延伸至工作场景。企业食堂是职工日常就餐的主要场所,也是实施膳食干预的重要环节。《条例》以鼓励性条款推动用人单位优化食堂膳食供给,引导职工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杭州市早在《条例》出台前即启动“健康食堂”建设实践,部分用人单位职工食堂已完成标准化健康食堂布局。从食堂“三减窗口”的设置到健康膳食环境的整体营造,这一规定将合理膳食行动从公共倡导转化为用人单位可落地、职工可感知的具体措施,以贴近日常的小切口助力职业人群开展全周期健康管理。

健康企业建设是健康杭州建设的重要基石,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杭州将继续深化健康企业建设,推动健康治理与城市发展更紧密结合,构建更加完善的“健康职场生态圈”,为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杭州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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