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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18-16179 文件编号 杭卫计发〔2018〕198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健委
成文日期 2018-12-2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AC23-2018-0007

《杭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12-20 11:00 浏览次数:

现就《杭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优秀中青年卫生人才储备培养,增强人才队伍发展后劲,形成富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梯队,加快推进健康杭州高水平建设,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实施人才队伍提升工程,其中杭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工程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旨在选拔培养一批医德医风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中青年优秀医疗卫生专技人才,尤其围绕优势学科和紧缺专业,培养造就一批应用型、创新型、技术型服务于一线的高层次人才,为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杭州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先锋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医疗卫生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三、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六个章节、十六项条款。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阐述制定《杭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相关背景、主要目的和文件依据。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名额。明确杭州市医坛新秀在全市卫生行业在职(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每两年选拔一次。到2020年选拔培养两批医坛新秀,每批名额为50名,共计100名。

第三章:选拔条件和程序。明确申报医坛新秀应具备思想政治、能力水平、工作业绩、职称学历、科研成果、医疗案例等基本条件外,还对近五年来科研获奖、学术地位、人才荣誉等方面设置了条件。明确了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初步遴选、综合评审、审定公布等选拔程序。

第四章:培养目标和措施。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选拔和培养100名医坛新秀的培养目标。明确了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交流培训、搭建培养平台、强化激励机制等培养措施。

第五章:考核和长效机制。建立医坛新秀竞争淘汰机制、培养考核制度和培养与发展工作长效机制。

第六章:组织管理。明确医坛新秀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所在单位及县(市、区)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医坛新秀培养对象承担相应职责。并分别对各自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晰,建立杭州市医坛新秀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成员构成,并设立办公室。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拟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施行,于印发之日1个月后的2019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不设有效期。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孙雍容、孙军栋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6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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