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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84X/2018-16169 文件编号 杭卫计发〔2018〕73号 发布机构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成文日期 2018-05-2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统一编号 ZJAC23-2018-0003

《关于印发扩大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试点与建设杭州智慧云药房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5-25 10:53 浏览次数:

一、该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给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主城区实施签约居民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扩大试点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是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实践。

为给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市卫生计生委拟在下城区试点签约居民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到家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上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下沙、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大江东推广实施,我委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扩大试点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是杭州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项服务内容,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紧密对接医联体牵头医院药品目录,配备慢性病常用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相应药品时,经签约患者本人申请,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家庭医生为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的16种慢性病人开具处方,并通过调剂方式,由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将药品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点,为给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杭人社发〔2017〕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扩大试点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建设杭州市智慧云药房。

三、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给我市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我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实施签约服务病人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以进一步丰富我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背景。1.推进“健康杭州”建设的重要内容。2.完善杭州智慧医疗的切实需要。3.构建杭州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关键环节。

(二)“慢病长处方配送服务”概念。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是杭州市医养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项服务内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相应药品时,经签约患者本人申请,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家庭医生为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的16种慢性病人开具处方,并通过调剂方式,由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将药品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点。

(三)开展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的工作条件。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必须确保患者用药安全、药品质量安全和服务承诺落实。本市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具16种慢性病长期处方,享受医养护签约服务医保优惠政策。

(四)承担药品直接配送的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相应慢病药品的配送资格,承诺严格履行两票制,市场监管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2.具有比较稳定的约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网络,保证区域范围内药品在24小时内或者紧急情况下按患者要求的时间段准确送达到患者指定地点;3.具有医药物流服务平台;4.配送商库存系统必须接入杭州智慧云药房平台,并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的1个月内完成接入工作并上线运行;5.配送商能满足杭州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结算要求;6.配送商具有与区域配送服务相匹配的审方能力,配送商为处方审核结果负责;7.配送商需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用于药品目录新增、删除等药品目录维护工作;8.配送商应确保药品配送工作安全及时。

(五)确定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商的程序要求。1.确定配送商工作;2.确定配送药品目录;3.明确结算方式。

(六)工作要求。慢性病药品配送服务是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的惠民举措,涉及到多个部门,务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牵头部门,加强部门间协调和管理,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此项工作,把好事办实、把好事办好。1.统一思想,全面实施。2.加强管理,有序推进。3.限定目标,加快推进。

四、该文件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该文件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施行,于印发之日1个月后的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设有效期。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解读人:滕建荣、袁北方;

政策咨询电话:870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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